为受辱女儿维权 而一度被劳教的湖南母亲唐慧, 7月15日在湖南高院二审中胜诉。唐慧的代理 律师 之一浦志强表示,唐慧案件和任建宇案件和重庆的劳教案件一样,将是劳教制度终结之前最重要的标志性案件。
本台综合消息,15日湖南高级人民法院对唐慧控诉永州市劳教委案作终审判决,判她胜诉,获赔2641.15人民币,但驳回她的书面道歉要求。唐慧的代理律师之一浦志强在接受境外媒体采访时认为,他表示唐慧案胜诉在目前局势下的这一点点进步,现在只是开始,“还有很多工作要做”。
浦志强律师对判决认为唐慧的行为具有违法性感到不满,他指出中国 的宪法规定公民有言论自由,有集会、游行和示威游行表达自己意见的权利,对国家机关的工作人员违法失职行为有检举和控告的权利。 国务院信访条例对公民的上访 行为实际上具有规定和保护。 表达意见并不是扰乱社会秩序。
在总结案件经验时,浦志强律强调他觉得劳教制度是一个无耻的制度,是一个和纳粹集中营、史达林古拉格相仿的制度。 这是一个标志着中国是一个员警国家而不是一个法制国家,让中国法制蒙羞的制度。他认为不管共产党怎么说,劳教制度都不应是改革而应直接废除。
虽然官方传媒指该案是中国法治“迈出了巨大的一步”,但有内地网民质疑,“这也叫胜诉?对公民道歉一声,怎么就比登天还难?”维权律师 刘晓原认为,法院并未承认劳教决定是错误的,对唐慧的判决感觉只是在施舍,我认为这并不是个胜利”。
希望之声国际广播电台林蓉报导
原文链接:律师:唐慧案是劳教终结前标志性案件 - 希望之声广播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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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sohnews/20130716/152159.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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