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 8月12日,俞梅荪在中央巡视组上海接待站(江苏路888号长宁区委党校)(俞梅荪提供)
9月底中央巡视组在上海待了近二个月后回到北京。巡视组在上海时,原国务院秘书俞梅荪几次上巡视组就当年吴邦国任上海市委书记时,上海市政府下的媒体《文汇报》盗印中南海机密文件提供市政府把握政治动向,案发后上海市安全局、文汇报相关人员联手让俞梅荪顶全部罪,致使其被断前程并密判三年。俞梅荪出狱后文汇报相关人员继续诓骗、拖延令其事件真相长年无法水落石出。俞梅荪成为被遗弃的上访 族。他接受大纪元记者采访,披露了很多鲜为人知的内幕 。
巡视组抵达上海 快件邮寄现蹊跷
7月29日周永康落马被立案审查,次日中央巡视组进驻江泽民老巢上海,上海东方电视台报导了相关的信息,并在电视屏幕上打出中央巡视组信箱及联系电话。蒙冤已经二十年的原国务院办公厅秘书俞梅荪看到后感到了一丝希望,次日上午他拨打这个公开电话号码,简述自己想反映的问题 ,按对方要求将材料邮寄过去。
8月9日、8月12日,俞梅荪分别通过新华路邮局、交大邮政所发特快专递EMS,通常特快专递是次日送达,但俞梅荪这二封举报 材料信件,经过上网查询邮件显示,二封举报信周转了好几处,分别用了68小时和45小时,其中第一封还去了张江(浦东),他打去投诉电话无人理睬,他怀疑 表示,这些邮件是否真正送达亦不知道。
2013年1月4日,俞梅荪持冤案材料在上海市威海路755号文新报业集团门口。2012年11月初,俞梅荪到上海约见《文汇报》党委书记袁岳滨及其上级文新报业集团党委书记徐炯(原《文汇报》总编辑),等了3个月,被拒,被保安员赶出。(俞梅荪提供) 2013年1月31日,俞梅荪因《文汇报》案被捕19周年日,到北京市崇文门东大街6号楼8门7层,上海《文汇报》北京办事处,屋里有人却不开门,不理睬,俞只好把维权 报告插在门上。一周后再去,见维权报告仍插在门上,不被理睬。(俞梅荪提供) 8月12日下午,俞梅荪电话联系巡视组,对方表示可以直接送去巡视组在江苏路888号的接待站。
他带着材料前往,在经过必要手续之后,他被安排进入谈话室。在他递上《要求彻查上海文汇报盗印中南海机要文件害我冤狱案》材料,并要求澄清案情真相,追究文汇报相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及赔偿经济损失。
接待人员仔细阅读他提供的材料,他在现场反映有关情况大概半个多小时,接待员收下有关材料和登记表,提醒其编号为LF201417-11004,让他十天后电话查询此案。
巡视组接待站 收到举报材料堆满两房间
9月5日下午2点半,俞梅荪再次去巡视组查询材料情况,他在等待时候听到有人询问保安是否排得上,来得及接待,对方回答说:“五点前进门的,都接待。一百多接待员轮换上岗,每天接待一千人。”
保安回话中还证实,这些接待人员只是收发员,他们是从外地和上海各方面抽调而来,为巡视组干活的,而且只问情况,收的诉状已堆满两个房间。
这一次俞梅荪跟接待员谈话时强调要解决问题,对方做记录称由后台处理。
9月11日下午3点俞梅荪第三次到达中央巡视组,等了近二小时。对方见材料上写他已经来过二次问他,“我们已把材料转有关部门,有人找你谈吗?”他回覆没有。对方继续说:“对他们的工作是要考核的,一定要答覆你的。”他们不再听俞梅荪说什么了,三分钟就将他打发了。
文汇报为市政府盗印中南海秘密文件 出事后俞成替罪羊
俞梅荪从1984至1994年在中南海从事立法工作,历任国务院经济法规研究中心(国务院法制办前身)综合秘书组副组长、组长,党小组长、兼管对外宣传;后任原国务院副秘书长、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副主任顾明的秘书。
俞梅荪向大纪元记者介绍了当年自己被上海《文汇报》有关人员陷害并被秘判三年的经过。十四大前,当时的上海《文汇报》党委书记兼总编张启承专程到北京来和文汇报驻北京办主任、驻北京的首席记者王捷南一起去见俞梅荪说十四大要召开了,想看一下“十四大”征求意见稿。
“当时我不肯给他们看,说这是绝密 的文件,他们说看得目的是要把握中央精神,搞好十四大的宣传报导,你不给我们看,我们到朱镕基副总理办公室找秘书李伟索要,实际上他们也经常到中南海朱镕基办公室去,搞得我有点不好意思就给他们看了。看了以后他们出了三篇社论、几十篇十四大宣传报导,得到中央十四大精神领导小组的通报表扬。当时只有三家得到表扬,包括人民日报、新华社、文汇报。”
俞梅荪介绍在国务院办公厅十年工作,其中经常性地一项工作就是为《人民日报 》、《新华社》等党内几大报刊打交道给一些指导意见,他强调说:“我作为法制方面的秘书,跟党报方面打交道是天然的。”
他表示跟上海地方报打交道,完全是因公那种关系,没有任何私交。“后来他们老要向我了解北京经济和法制方面的精神,目的是搞好宣传报导,我就把一些相关的文件给他们看看。”王还保证不复印、不摘抄、不外传。
但对方在他不知情的情况下,拿去偷偷复印并送去上海市委,王将部份文件泄露给其他人,当上海市国家安全局追查时,总编张启承、文汇报驻北京办主任王捷南对俞梅荪进行栽赃。
俞梅荪说:“当时安全局预审员拿出被《文汇报》人偷印的有关文件的复印件:‘100亿美元信用证诈骗’和‘沈太福案’等机密文件,我惊骇不已,痛感工作疏忽,当负联带责任。”
接连数日审问,对方都要他承认:“王捷南经你同意而复印并给了钱,说是《文汇报》的人都是这么说的。”要俞承认并称对他有利。俞说:“即使是一万个人这么说,我也不能违背事实。”
当时在看守所临时设立的法庭上,审判长宣读证人证言:“王捷南和唐增元说,每次都是俞主动送文件来,要我们复印,并支付500元资料费,有公款开支的账单为证据。”
“所谓证人的栽赃陷害使我震惊和愤怒。我抗议道:‘他们是盗印文件的作案人,是主犯;我是失窃人,连从犯都不是。尤其是唐增元,我不认识,没见过。钱是王捷南先前托我办事的花费而还给我并约稿的,与看文件无关’。”
俞梅荪认为自己工作疏忽,文件被盗印,当负连带责任,但不是犯罪。但上海市国家安全局调查处理,将盗印文件的作案人成为诬陷和指控他的证人,他被《文汇报》栽赃顶罪了。
著名法学家江平为俞梅荪做无罪辩护
俞梅荪案秘密审判时,中国 著名的法学家江平是他的辩护律师。江平曾任中国政法大学校长、第七届人大常务委员、人大法律 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经济法研究会副会长、北京仲裁委员会主任。
江平当时为俞梅荪做了无罪辩护,江平在辩护中称:俞梅荪在王捷南多次恳求下,为对该报工作给予支持,将文件给王参阅。“王安排他人与俞谈话,藉机躲开俞的视野,在另外房间将文件偷偷复印。后王捷南将部份文件泄露给他人,被上海市国家安全局查获,俞受牵连。证人证言和书证均有问题,根本站不住脚,俞主观上不存在泄密的故意,未造成严重后果,不构成犯罪。”
江平认为王捷南是《文汇报》驻京首席记者副局级党员,多次采访党代会、人大和政协会议,也接触一些党和国家最高层 领导人。在政治上,王对中共来讲应是可靠的,给其看相关文件,只是帮助其完成文汇报的宣传任务。
江平认为依法构成此罪必须是“情节严重”,必须同时具备三个要件:动机不良、社会危害、手段卑劣。依此衡量俞梅荪的行为:1、俞梅荪主观上不存在泄密的故意,王捷南以请求对《文汇报》给予支持,准确把握中央精神,搞好宣传报导为由,多次向俞求援。两人并非私交密友,只是工作关系。起诉书所提2500元,是王托俞办事的钱,与看文件无关。
2、王捷南看了俞的文件,根据这些文件精神,写出好几篇宣传文稿在党报上发表,其中有的还获奖,他认为对中共来说,不存在社会危害,而是很好的社会效果。
3、这些文件并非是俞梅荪采取卑劣手段获得,反而为防止泄密而一再强调不得复印和口头外传。手段并不恶劣。”
他认为“俞工作疏忽,文件被人偷印,依照我国《刑法》第186条和《保密法》有关规定,他的行为不构成犯罪。证人证言和书证均有问题,根本站不住脚。”
(未完待续)
责任编辑:林锐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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