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 贪官近来纷纷落马,据报导,呼和浩特一名前铁路局官员在职22个月期间,受贿金额高达人民币1.3亿元,平均每小时受贿近万元。
据中央社引述北京青年报报导,2013年12月底,中国 大陆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前铁路局副局长马俊飞因涉及受贿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经法院一审马俊飞被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法院审理查明,马俊飞担任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期间,先后收受40家企业财物200余次,赃款共逾1.3亿元。
据报导,马俊飞任职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共22个月,以此计算,平均每两天就受贿一次,每月平均收受贿款近600万元,每天平均近20万元,每小时近万元。
对于铁路局副局长职位为何能有如此的〝吸金能力〞一事,报导解释,马俊飞在2009年8月被任命为呼和浩特铁路局副局长后,由于掌握铁路运量的分配大权,因此成为各家能源企业争相拉拢的〝贵人〞。
在职期间,除了人民币,马俊飞还频繁接受企业送来的美元、英镑与金条。
此外,一些行贿企业是透过马俊飞的亲属,将贿款送到他手中。
报导说,由于马俊飞〝关照〞一下就能为企业带来巨大利益,许多企业因此写明了其中部分收益要送给马俊飞。这些实为贿款的钱,也成为企业必要的营运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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