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一开年,1月2日,中共最高法院就下发文件,要求政法部门中的干部、法官、检察官和警察〝管好生活圈、社交圈、娱乐圈〞,强调对违纪违法行为〝零容忍〞,称会〝有案必查、有腐必惩〞。但大陆 《财经》杂志去年披露的数字显示,1995年到2013年18年间,国内仅因贪腐被追究刑责的法官就达200名,涵盖了全国31个省市自治区四级法院,若再考虑到未被发现或清查到的法官,中共政法系的贪腐可以说是相当〝普及〞。
仅2013年一年,大陆就连续爆出多起与法官有关的丑闻,包括3月的前上海公安局局长张学兵企图外逃案、8月的上海法官集体嫖娼案等。《财经》杂志因此汇集了18年来200个法官的腐败案例,包括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黄松有,覆盖除西藏、港澳以外的31个省(市、自治区)的全国四级法院。
样本中,地方高级法院和中级法院法官各为35人、69人,分别占样本总数17.5%和34.5%,可谓法官腐败重灾区。
同样高发的是各级法院〝一把手〞。200人的样本中,各级法院原院长、副院长共占样本总数的42%,将近一半。
该报告并称,〝需要特别说明的是,因司法公开有限,这份样本仅是通过公开渠道有案可查的落马法官,并不符合统计学对样本总量和样本分层的科学 要求。〞〝法官腐败的整体情况难以考量。〞
河南王印春律师对此在新浪微博评论称:〝法官贪腐、徇私枉法更可怕,它代表着有人被冤枉坐牢或被杀,有罪犯被放纵。〞
历年来,中共政法系统 多次就贪腐问题 发布文件、下达〝禁令〞,但贪腐仍然不绝,大陆民众对当局〝廉政〞的诚意始终存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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