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1月4日星期二

内蒙古包头当局非法冤判四名法轮功学员



2014年 10月24日,内蒙古包头市法院非法冤判学员陈建勇七年,张瑞童七年,黄朝霞五年,吴月红四年。据悉,法院是在没通知的情况下开的庭。四位法轮功 学员已经被当局非法关押一年半,期间陈建勇被殴打,连续几天不让睡觉。



陈建勇,四十七岁,原包头铁路土地分局工程师。1994年6月开始修炼,曾是包头法轮功义务辅导站站长。因坚持信仰,2000年被当局非法判刑三年,开除公职,关押在呼和浩特第一监狱。


陈建勇获得后继续向民众讲法轮功,2006年在鄂尔多斯市发完真相资料返回途中,在车辆检查口被绑架,非法关押在东胜看守所,后被秘密在看守所会议室开庭非法判刑五年。在狱中,陈建勇受到非人虐待和酷刑折磨,在整整一个月的酷刑迫害中,他的身体成了皮包骨头,讲不了话,走不成路。出狱时妻离子散,居无定所。


法轮功学员黄朝霞是伊盟薛家湾人,曾经是老师,被中共当局迫害后在包头以做生意为生。法轮功学员吴月红,四十多岁,娘家是包头市萨拉旗人。


2013年4月1日上午8点左右,两车警察及特警包围了黄朝霞的住处,利用吊车破门、破窗而入,翻抢东西,抢走的物品有电脑、打印机、刻录机、人民币以及个人物品,当时屋里的法轮功学员黄朝霞、吴月红、陈建勇遭绑架。


陈建勇、黄朝霞、吴月红被当地警察绑架后,当地公检法人员企图合谋对他们构陷。


2013年12月30日,中共当局对陈建勇等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那天有二十多辆警车、约百名警察、很多的便衣,挡住了东河法院的法庭门口,还有很多警察在马路旁巡逻。中共司法人员不依法通知家属到庭旁听,家属知道情况后,前去要求旁听,被无理挡住;连聘请的律师 也不让进法庭,致使律师无法履行辩护职权。四个警察还把律师取证用的iPad(摄像用)抢走,并扳脖子、扭胳膊的伤害律师的身体。在庭外,听到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喊“法轮大法好”,却无法看到人。


法庭里约有二、三十个旁听者,据悉他们是被安排来的,配合当局演戏、走过场。


时隔近一年,2014年10月24日包头市昆区法院再次对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非法判陈建勇七年,张瑞童七年,黄朝霞五年,吴月红四年。


文章 来源:明慧网;责任编辑:简阳 来源:



本文标签:, , , , , , ,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10rablu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