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2日星期日

明奥:薄熙来要求的“公正审判”能得到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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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09月22日讯】8月22日,中共山东省济南中级法院开庭审理薄熙来,薄熙来在庭审开始时就说:“我希望法官能够合理的公正的来审判,按照我国的程序来审判这个问题 。”


看到这里,人们不禁想起了当年中共的国家主席刘少奇 ,在被红卫兵毒打的时候,他手里拿着《中华人民共和国》说:“我现在还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主席……”


当年,刘少奇拿着那本《宪法》并不能保护他免遭非法侵害。


今天,薄熙来希望的“公正审判”能实现吗?


恐怕连薄熙来本人也知道,他希望中共给他以法律 公正是不可能的。如果他知道中共的法律是公正的,他就不会在一开庭就提出这样一个“希望”。


在民主法治的国家里,哪有被告人一上庭首先就提出“希望”法庭要公正审判的?如果他提出这样的要求,肯定是因为他对审判法官的公正性存在质疑,那么,他将会要求法官回避。


可是,我们注意到,薄熙来并没有要求任何法官回避。


这表明,薄熙来担心的并不是当庭法官的“不公正”问题,而是担心整个中共法制的公正性问题。


薄熙来作为中共的高层 人物(“局委员”),在多年的中共内外斗争中,早已深知中共的法律只不过是“统治阶段专政的工具”,只是镇压人民和镇压弱势群体的工具,根本就没有公正性可言。


那么,当薄熙来提出要求法庭公正审判时,恐怕他自己内心都会觉得发笑:中共的法庭怎么可能会有“公正”二字呢?对于审判长的回答“法院会依法独立公正的行使好审判权,依法审判好你的案件。”薄熙来肯定也会在内心冷笑,因为,根据中共的体制,法院如何审判和判什么刑,完全是由内部的“党委”“内定”的,薄熙来想必也知道,他的案子如何判,早已由中共“政治局”“内定”了。


尽管如此,薄熙来仍像落水者死死抓住一根稻草不放一样,向主审法官提出要求得到“公正审判”。正像当年刘少奇被打时拿出《宪法》一样,哪怕有一线希望,也要垂死挣扎。


可见,每个人都需要法律的公正来保障自己的生命权利——哪怕是像薄熙来这样曾经肆意践踏过法律、为所欲为、迫害法轮功 和残害人民的中共高官,内心也希望得到法律的保护。


可是,这些中共官员在践踏法律、肆意迫害之时,却没想到:自己破坏了法律,到头来自己也要自食苦果。


当年,紧紧追随薄熙来在重庆大搞“”,肆意迫害法轮功,王立军当年也没有想到:自己破坏了法律,到头来自己也得不到法律的保护。


当王立军制造冤案要将重庆市前长文强枪毙时,文强说:“我的今天就是你的明天。”


真是明智之言!可惜的是,文强后悔的太迟了。


而当年的王立军,却根本不相信文强的话,所以,数年之后,他才发现自己也后悔的太迟了!


薄熙来今天,肯定对中共的本质会有更深一层的认识,不管他会不会后悔,都已太迟。因为他犯下的罪恶太大了,大到他已偿还不起。未来 的法律,一定会对他做出公正的审判和追究!


现在,中共法庭只控告薄熙来犯有“三宗罪”,即受贿、贪污和滥用职权罪,而薄熙来最重大的罪行——迫害法轮功并活体摘取、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的罪行,却未被起诉。


1999年江泽民非常明确地对薄熙来表示:“你对待法轮功应表现强硬,才能有上升的资本。”当谷开来听说这事时,马上给薄熙来出主意,大连只有在迫害法轮功方面“脱颖而出”,薄熙来才能“鹤立鸡群”,获得晋升的机会。薄熙来马上加大力度迫害大连的法轮功学员,与此同时,在江泽民的批示拨款下,薄熙来扩建了很多监狱,全国各地无处遣送的法轮功学员都被运到了大连,包括后来薄熙来就任省长的中国 辽宁省。


谷开来、薄熙来是中共活摘器官最初的主谋之一。薄熙来突破人类道德底线,在地方率先参与 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薄、谷通过海伍德在英国开办公司,进行人体与器官国际交易。后因海伍德知晓惊人内幕 ,在海伍德面临国际情报部门及薄熙来政敌暗中调查时,谷开来和薄熙来唯恐走漏风声,将海伍德毒死,杀人灭口。


贩卖法轮功学员器官、尸体获利巨大,再加上残害法轮功学员被薄、谷夫妇在大连及辽宁省定为“废物利用”,同时有江泽民亲自承诺“打死法轮功学员算白死”不追究的免责保护,活摘器官及贩卖尸体成为大连最赚钱行业。


由于尸体工厂的特殊性,尸体的来源被掩盖,尸体在海外 展览不会引起中国的关注,这种特殊行业的真相因为“”才被推向前台。这些被塑化的尸体中,就有被薄熙来和谷开来直接间接参与迫害致死的法轮功学员。


香港《苹果日报》以及法新社也分别作出报导,点名指薄熙来、谷开来夫妇直接插手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以及贩卖器官、尸体牟取暴利。


因为害怕落到海伍德同样下场,2012年2月6日,王立军逃进驻成都总领事馆申请政治避难,在其交给美国政府的各类中共机密文件中,包括了中共活体摘取法轮功学员器官、贩卖尸体的证据。(请参看《:中共不敢触及的真相》一文)


薄熙来如此罪恶滔天,竟提出要求中共法庭能“公正审判”,岂非荒唐之极?


如果薄熙来真的希望“公正审判”,那就要全部承认所犯的罪行。


一个敢于大规模活摘公民人体器官的,又怎么可能有法律的公正呢?


在这样一个不讲法律的恶党统治之下,连高官的生命权利都无法得到法律的保护,又何况普通老百姓呢?


(二零一三年八月二十三日)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comments/20130923/179535.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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