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10日星期三

广东〝亿元巨贪〞被判死刑 自称〝罪不至死〞


前不久,大陆广东一处级官员贪污数亿元还认为自己只是〝小贪〞的消息被曝光后,一度引发了网民愤怒。日前,该〝亿元巨贪〞经法庭审理后,一审被判决死刑,却高呼自己〝罪不至死〞,再次引发热议。


12月10日上午,广州中院一审宣判,白云农工商原总经理张新华构成贪污罪、受贿罪、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三罪,数额特别巨大,情节特别严重,数罪并罚,判处死刑,剥夺 权利终身,没收个人全部财产,追缴违法所得。


广州市检察机关指控,张新华于1998年6月至2013年5月在担任广州国营白云农工商联合公司经理、广州有林投资管理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之便,假借企业改制之名,通过虚设债务、低估资产、隐瞒债券等手段,以土地、房产抵债的方式,将大批国有公司的资产以虚假诉讼的方式转移到私企并侵吞。随后又陆续将侵吞的房产、土地低价转让他人,并收受多名开发商巨额贿赂。


今年8月开始,张新华贪污、受贿一案及与之关联的数宗案件,陆续进入法庭审理阶段。经调查,张新华贪污国有资产价值近2.85亿多元,收受贿赂人民币9780万元、港币238万元,贪腐总计近4亿元,刷新了广州公职人员的贪腐纪录,被坊间称为〝亿元巨贪〞。


面对一审判决结果,之前一直声称自己只是〝小贪〞的张新华再次声称,自己〝罪不至死〞并要求上诉,引发了网民热议。


江西九江手机网友指出,现在贪腐案件动辄过亿,处级干部都这样,何况级别更大的官员,张新华只是冰山一角而已。


有上海网友感慨:终于有枪毙的了!


天津网友称奇:大干部贪了那么多也没见死刑,小反倒死刑?


广东网友回答:这叫者杀小贪、放大贪,贪污100亿者,卷款外逃数十亿、上百亿者,都逃脱了死刑,位低权小的处长,只能认命了。


也有网民深思:这个到底是体制造成的还是个人造成的?如果是前者,那是永远斩不尽杀不绝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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