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全国人大常委会日前表决通过〝反间谍法〞,这是中共首次以法律 形式具体界定所谓的间谍行为,并明确5类间谍行为将受到法律追究。有分析指出,〝反间谍法〞有利于中共打击大陆异见人士,也有分析认为,这个法律是为了应对中共目前面临的新局势。
11月1号,中共第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11次会议,表决通过了〝反间谍法〞,中共国家主席习近平随即签署后并公布施行,而施行了21年的〝国家安全法〞也随之宣告废止。
中共〝反间谍法〞明定的间谍行为,是指危害国家安全的境内外机构、个人或间谍组织的直接、间接或相互勾结行径。依据这部法律,无论是国内外团体或个人,凡试图获取或非法提供国家秘密或者情报,以及设法使公务人员叛变,或为敌人指示攻击目标的,都是〝间谍〞,将追究刑事责任。
据大陆《南方都市报》报导,反间谍法草案并没有提请表决,部分人大常委会委员对草案有质疑。例如委员董中原指出,草案显然非常注重反间谍的各种手段和功能,但对于公民的权利如何保护,并没有涉及。
大陆一位不愿透露身份的法律专家向香港《明报》表示,《反间谍法》对间谍行为的规定较为笼统,实际上是赋予国家安全机关更大的权力;在反间谍的名义下,国家安全机关更容易打击大陆异见人士以及民间组织。
前中共国务院秘书俞梅荪:〝为了加强维护国家安全问题 ,为了加强维护国家安全部门的法律地位,专门给他们制定维护国家安全的法,这样,更加促使国家安全部门的特殊性,他们就会无法无天。〞
大陆独立时政 观察人士华颇:〝它有个第五条,其他被有关部门认定的间谍行为,就非常的含糊,这样就给有关部门很大的裁量权,到底是什么行为,有关部门会认定为间谍行为呢?这条法律非常笼统。另外,向国外有关个人提供国家机密,首先,国家机密是什么范畴,界线在哪,个人的界线又在哪,向国外媒体记者爆料算不算,这个非常含糊。〞
〝反间谍法〞是由〝国家安全法〞修订更名而来,美国《纽约时报》指出,新条款将打击目标更加集中在外国间谍,以及与之合作的中国 个人和组织。
报导援引分析人士的话说,〝反间谍法〞反映了,面对来自境外越来越大的政治威胁,中共当局非常担心。
报导说,〝反间谍法〞第二条规定,执行反间谍工作,要与所谓的〝群众路线〞相结合,这表明了中共当局想通过中国民众的参与 ,让反间谍法的贯彻更加深入。
此外,〝反间谍法〞第三条规定,国家安全机关是反间谍工作的主管机关。美国军事研究机构CNA分析师坦纳(Murray Scot Tanner)向《纽约时报》指出,〝反间谍法〞淡化了中共公安警察部队以及国家秘密部门和其他机构的角色。他说,这让人窥视到安全职责重叠的政府和军队机构之间的争斗。
中共《新华社》方面则指称,出于国家安全需要,这个法律能更好的因应新局势和新任务。
大陆独立时政观察人士华颇认为,中共施行反间谍法,与最近持续发酵的香港〝占中〞运动有关。
华颇:〝你要想实行民主宪政,对中共的一党执政提出异议,那就是它的威胁,这是不言而喻的,我想,它的威胁一直存在,因为中国人也想自由地进行普选,香港占中的诉求,也是全中国人民的诉求。〞
此前中共方面曾宣称,〝占中〞运动挑战所谓的国家安全,是港版的〝颜色革命〞,藏有巨大阴谋等。香港特首梁振英也指称,有所谓的〝外部势力〞介入〝占中〞运动。尽管这些说法备受争议,并且至今未能拿出相关证据,外界仍然担心,被当局套上〝威胁国家安全〞的帽子后,〝占中〞运动随时会被腰斩。
采访/秦雪、陈汉 编辑/陈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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