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8月18日星期一

粤官员“喝酒死”获赔75万 民众哗然

广东韶关乐昌市沙坪镇副镇长黄宜宾赴电站老板宴请喝酒致死,当地镇用公款赔偿75万元。此事曝光后,民众一片哗然,有民众惊呼:“天大之滑稽!”

官员“喝酒死” 政府赔75万


近日,网民“沙坪的一分子”在网络举报 ,今年2月沙坪镇政府10名官员接受一名电站老板宴请,当晚一名副镇长死亡 ,事后沙坪镇政府用公款赔偿死者75万元。


媒体报导称,初步查明该举报情况属实。有知情者透露,当日晚宴设在该老板自家开的酒店里,一行人喝的酒包括一瓶1斤装的茅台迎宾酒,一瓶1.4斤装的地系列洋酒和2瓶红酒。


晚宴过后,副镇长黄宜宾回到镇府宿舍,次日凌晨三、四点突然发病。当地卫生院两名医务人员赶到对其进行抢救,但最终,黄宜宾因抢救无效死亡。经法医鉴定,黄宜宾的死因是突发心肌梗塞。


事发后,黄宜宾的20多名亲属从湖南老家来到沙坪镇政府讨说法,要求镇政府赔偿。报导称,经过协商,镇政府给家属75万元息事宁人。


民众愤慨


此事在媒体上曝光后,民众一片哗然,纷纷在网上留言。


有人骂道:“一群狗官!”,“他喝死了还赔75万,真把纳税人的钱当自己的。”


有人赋诗一首:“蛇鼠一窝,欺诈百姓,官商勾结,贪污腐化,官德沦丧,执政为谁?脑残政绩,买单。豪华楼宇,尸骨堆彻。”


有人感叹:“这是个关系社会,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天大之滑稽!”


有人调侃:“不追认烈士?”


有人反问:“鱼肉百姓的狗官,为什么这么多,压得百姓喘不过气”,“8000万,全喝死了,照这赔偿,国库会空不?”


官员“喝酒死”屡见不鲜


大陆 官员喝酒致死事件频发。仅3天前,安徽祁门朱璘陪酒后摔倒致死;4月,广西来宾市兴宾区一名副镇长赴任首日即饮酒过度死亡;7月,湖北恩施一名年轻的地税官员酒后猝死。


2012年,江西省吉安市公路管理局官员陪领导喝酒当场死亡,事后家属获该局赔偿75万元。


大陆《》曾总结了一个数据,数据显示,据不完全统计,从2013年至今年4月,媒体报导了至少有54名官员非正常死亡,其中自杀的超过四成,有9名官员是“喝酒死”,成为官员非正常死亡的第二大死因。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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