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3日星期五

王炳章书信称被转狱 王家接信疑患精神病

电台记者乔龙报导)在广东省韶关市服刑11年的中国 著名异议人士王炳章,突然在元旦前夕,被当局从北江监狱转到韶关监狱。他的代理 律师 刘正清星期五告诉本台,他周三接王炳章的妹妹电邮,说王炳章去信告知被转监狱,希望家人寄些钱给他,信中语无伦次的表述,令家人怀疑 并担忧王炳章已经精神失常。


11年前被深圳市中级法院以“从事间谍和领导恐怖组织罪”判处无期徒刑的异议人士王炳章,最近被从北江监狱转到韶关监狱。不久前,王在写给旅居海外 的家人信中披露“已转到另一处监狱”。


王炳章申诉案的代理律师刘正清星期五告诉本台,确有其事。他说:“对,我听他的妹妹跟我说的,前天(周三)我看到给我的电邮,说是她哥哥写去一封信,说是已经转到别的监狱,信封上有(监狱)地址,他的妹妹到网上查地址,是韶关监狱的地址,韶关监狱离北江监狱不远”。


记者:他们为什么要把王转到韶关监狱?


回答:我估计他们是不是怕……因为我们动作闹得这么大,是不是怕我们知道王炳章具体关在那个地方,可能不想我们知道王炳章关在哪个地方。


关注王炳章的人士星期五中午在社交网站 “推特”发文称,王炳章突然被从北江监狱换到韶关监狱,新地址是韶关市贞江区梨市镇七号,并附上该监狱的电话号码。


记者根据上述电话号码,多次致电韶关监狱,但无人接听。记者又致电当地114查号台,被告知监狱的电话不对外:”请问查韶关监狱吗,很抱歉用户要求不能提供”。


记者:不能提供啊?


回答:是的不能提供,查询不到电话号。


记者:他是没有登记,还是不对外提供信息?


回答:不对外提供信息。


刘正清律师说,王炳章在给他妹妹的信中,希望寄些钱去,他将择日前往韶关监狱:“我准备去看看,送一些钱给他,他写信提到要钱,现在我想见他但是见不到。他的妹妹说他现在(王炳章)身体不好,有点类似精神病,写信语无伦次,不是很清晰,他的家里人怀疑他有精神病,查清我会告诉他们家属”。


刘正清因代理王炳章的申诉案,曾受到广州司法局有关要吊销他律师执业证的警告。本台去年11月22日曾报导,司法局律管处陈志华,指刘律师涉嫌违反规定,私自接受委托,并要求放弃此案,被拒绝。四天后,王炳章的家属就此发表“郑重声明“,认为陈志华已经侵犯了刘正清律师的合法权利,并侵犯了王炳章会见律师的权利。声明称,刘正清律师有王炳章家属授权书和王炳章本人授权书,完全是依法办事。王炳章家属和王炳章本人有权聘请律师。陈志华威胁、恐吓刘正清律师是违法。他们将会考虑启动程序,并且联系国际人权组织声援,以保证王炳章应有的权利和刘正清律师的权益。


刘正清说,事件基本平息,他将继续代理此案:“因为他的家属也发了声明。我不是私自受案,他们把这个公布出去,他们才不敢有所动作,而且也不敢说我私自受案,给我处罚,所以我们就不了了之,他们就说这个案子你照办就是。但是现在不让我见申诉人”。


去年11月12日及18日,刘正清及另一位律师先后两次前往监狱管理局狱政科,要求探视王炳章,当局不但拒绝,反而以吊销律师执照要挟。

广州市司法局律管处副处长陈志华当时接受本台查询时称,案件正在调查,尚无结论。


65岁的王炳章是中国早期异议人士,八十年代 旅居,1982年创办海外刊物《中国之春》。一年后创建海外第一个民运 组织“团结联盟 ”,担任第一、二届主席。1989年 ,他参与 创建。2002年6月,王炳章在中国和越南的边境附近被捕。第二年被深圳市中级院以“为台湾从事间谍活动和组织领导恐怖组织”的罪名判处无期徒刑,而台湾国安局于去年12月12日就此作出正式回应,称国安局并没有收编王炳章和彭明从事谍报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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