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18大三中全会的司法改革包括将各地法院剥离出地方政府和地方政法委的管辖,由北京通过最高法直接领导。而早在2012年3月薄熙来案还处于朦胧阶段时,《新纪元周刊》就在3月29日出刊的第268期焦点文章 “乔石痛批政法委周永康”中,独家报导了中共不得不面对的法院改革,这可能是最先预测法院独立这个习近平司法改革新举措的报导。
乔石曾上书建议法院独立
《新纪元》当时报导,“北京消息人士说,中国政法界元老乔石最近(2012年3月)致信胡锦涛和习近平,建议不要由公安部长当政法委书记,并抽掉政法委对法院的管辖权。胡习虽未表态,但王立军、薄熙来事件后,改革建议很可能成为整治周永康治下政法委的借鉴。”
文章说,“乔石过去长期执掌中共政法机关,并受到彭真的长期栽培。重庆李庄律师 案发生之后,北京康达律师事务所负责人傅洋,即彭真之子托情薄熙来达成妥协。傅洋也把李庄案件的一些情况转交给乔石,希望这位已经“处江湖之远”多年的老政法代为说情。北京消息人士透露,乔石对过去十年中共政法委的很多做法非常不以为然,而对王立军和薄熙来在重庆处理李庄案手法尤为愤怒,他曾去电某位中共最高层 ,直斥王立军“太不像话,不是个好人”。
“知情人士透露,乔石虽然退休不理政事,但一直对国家大事颇为关心,尤其对长期执掌的政法系统 情况仍很了解。他对最近几年以来周永康执掌的政法委非常不以为然。中国有关部门的内部统计,目前中国大陆 每年近30万群体性事件,有一半和政法委管控的执法机关有关,中国约有800万“长期上访 民众”,其中82%是因为公检法处理案件不公而上访。
另外一方面,地方政府在拆迁 和国企改革过程中,对付不满民众常常动用政法系统,包括公安、武警和法院,乔石对此非常不满。他对身边人士说,这是在走回头路,邓小平倡导的改革主要精神是党政分家,现在不但党政不分,而且是以党代政甚至以党代法,公安、检察院和法院成了地方官员看家护院。他说:“邓小平那么大权威,当年要严打刑事犯罪还受到彭真的抵制,现在居然没有人敢坚持原则了。”
彭真文革中遭长期关押,痛定思痛,复出后认定要建立社会主义法制,而不能再搞以党代法和行政代法。80年代和90年代,中共改革成果之一是逐步完善法制体系,包括律师制度的建立等等。过去几年,不少律师因为案件辩护和当地政法委意见不同而遭到打击,甚至律师执照也无法延期,明显破坏了中共当年司法体系改革的初意。乔石批评这是一种倒退,他认为还是要以法律 治国,不能假借政法委之手回到人治制度。
乔石也认为,现任政法委主要是维稳,但其实本身已经成为制造不稳定的一个因素。除了公检法司之外,现在又有维稳办、综治办,人员越来越多,经费越花越多,但这种单纯高压不是解决问题 的办法。
北京消息人士说,乔石最近写信给胡锦涛和习近平,就改革政法委提出建议。第一个建议,是以后最好不要由公安部门第一把手当政法委书记。他认为,公安局或公安厅第一把手执掌政法委,容易导致各类冤案,纠正起来也非常困难。第二个建议,是把法院从政法委管辖权下抽出去,使政法委不能干预法官具体案件的审判。
这位消息人士说,胡锦涛和习近平对此都并未表态。他分析说,乔石的建议如果实施,中共高层 将面临一个被提出多年的难题:法大还是党大?如何在司法系统内坚持党的领导?”
法院、监察局、反贪局的独立
目前中国大陆主要有五大类反腐机构:一,中共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中纪委)及各级纪检委,这属于党务系统。二,检察院系统的反贪污贿赂总局及各级反贪局。三,检察院系统的各级职务犯罪预防厅(局),这是属于司法系统的半独立机构。四,隶属于国务院的监察部及其下属的监察厅(局)。五,隶属于国务院的国家预防腐败局及其下属局。这两个属于行政系统。
这五类机构从中央、省区市到县,层层都设有相应的机构,形成了无所不在网络结构,中共官方称是布下了天罗地网,但百姓发现,中共这几十年反腐,而结果是“越反越腐”,光是被曝光出来的贪官数量和贪腐金额都是逐年呈几何指数的暴涨。
在这五大机构中,中纪委由于是党务机构,“党领导一切”,因而具有最高效应。由于老百姓没有多少机会和权力去贪污,大陆腐败一般都和官员相关,在大陆要想当官,入党是第一步。于是,这五大机构管理的对象大多是相同的人群。人们不禁要问,为何要设立这么多性质雷同、重叠管理、办事效率极低的机构呢?
这里面最根本的原因是权力的归属。中共各派一贯利用反腐来打击竞争对手,谁的手上有反腐工具,谁就在内斗中占上风,于是各种势力相继找藉口,成立各种反腐机构,比如胡温时期成立的监察部和预防腐败局,都是为了从江派手中夺回权力,藉反腐惩治江派官员。
王岐山接管中纪委后,不断收权,把这五大反腐机构都整合在中纪委的控制之下。比如前不久人们看到,中纪委网站 开通当天被打爆停顿五次。2013年9月2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www.ccdi.gov.cn)正式开通,当天有近38万次举报 ,使网站瘫痪五次。发动民众举报贪官 ,是王岐山的建议。据说原来中央纪委监察部的多个网站比较分散,力量不集中,资源浪费。王岐山到了中央纪委之后,提出整合新的网站,把五网合一网。
此前,国家发改委副主任、国家能源局局长刘铁男、原四川省委常委、副省长郭永祥郭永祥、时任四川省委副书记李春城等多名高官落马均与大陆民众举报有关。此外,原政法委书记周永康、华润集团董事长宋林都遭到网路实名举报 。
在此基础上,三中全会后王岐山进一步搞出来两个独立:一是各地法院独立出地方政府和地方政法委,受到省委领导。大陆观察人士认为,这可打破长期以来各地法院和检察院无法摆脱地方政府辖制的僵局,司法改革有望迈出实质性的一步。不过实际能否真正做到,这还是个问号。
第二个独立是把监察局和反贪局从行政序列中独立出来,变成一个由上至下的独立机构,由中纪委垂直领导,不受地方政府和党委领导,从而提升纪检监察机构的权重,从同级监督变为提级监督,省级领导由中纪委监督,市级领导由省纪委监督。据说这样做的好处在于,可令现有纪检监察机构摆脱地方掣肘,同时可以改变纪检监察系统授权不足的弊病,把原本疲弱的力量整合起来形成反腐合力。
自从王岐山担任中纪委书记后,除了建立网路实名举报,让百姓能够随时举报贪官外,还加强了中纪委的纪检巡视能力,官方报导说,为了提升查办案件的能力,中纪委把纪检监察室从八个增加到了十个,同时还开展了一些试点。
三中全会前的10月底,最高法院下发通知,在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等省市部分法院开展深化司法公开、审判权运行机制试点,主要目标是建立符合司法规律的审判权运行机制,优化配置审判资源,严格落实独任法官、合议庭、审判委员会办案责任。
据《东方早报》报导,重庆江北区法院尝试对审委会职责,院长、庭长职责做出明确划分。审委会只讨论决定法律适用,包括非法证据排除和证明责任适用,对事实认定,即证据的综合认证只提出指导意见,贯彻直接言辞规则。院长、庭长等对案件审理的指导和监督,都要在案卷中留下痕迹。
尽管中共纸面上提出了很多改革措施,不过在行动中却往往是一纸空文。最典型的例子是中国的宪法,中国宪法在条款的制定上可以说是“赶超国际水平”,但在实际中却背道而驰,这样的法规、这样的改革又有什么用呢?无论中共如此宣传其司法改革,无论中纪委、政法委和法院如何上演新型“三国演义”,重庆李庄案至今没有平反 ,这不是绝好的讽刺吗?◇
本文转自355期【新纪元周刊】“封面故事”栏目(2013/12/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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