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20日星期五

大四学生公开信 批国资委就业歧视

12月18日,西北师范大学大四女生刘唯一向中国 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资委分别寄去一封公开信 ,指国资委的招聘要求中,〝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一项属户籍就业歧视,违反了相关政策。


国资委新闻中心上周发布《国资委新闻中心公开招聘公告》,其中〝报名条件〞中要求〝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刘唯一称:〝公告里写着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其实是只招具有北京市常住户籍的人。应该说,这个招聘是面向北京人招聘。国资委是国务院正部级直属特设机构,为什么只招北京人?〞


就在刘唯一发布公开信前一周,12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胡晓义刚刚才在国务院新闻发布会上表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的体制机制,完善促进公平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努力消除各种就业歧视。


另外,国资委办公厅和教育部办公厅还曾在今年6月份共同印发了《关于做好 2013-2014年国有企业招收高校毕业生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要求国有企业积极履行社会责任,吸纳更多高校毕业生就业;而且还特别强调,坚决反对任何形式的就业歧视,严禁在招聘过程中违反国家规定对性别、户籍、学历、院校等条件进行限制。


然而,刘唯一并非首个就业歧视提出抗议的人。本月初,南京法院刚刚驳回了中国首例户籍就业歧视案。在南京求职的安徽法律 专业毕业生苏敏(化名)今年4月,在应聘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电话谘询中心电话谘询员时,得知该岗位仅限南京市户籍报考。苏敏向江苏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投诉,没有得到任何回复。其后她曾4次向法院起诉相关部门,也曾向南京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但均告无效。


法律专业出身的苏敏说,限制户籍的做法之所以屡见不鲜,是因为〝实施起来基本没有违法成本,所以他们才会肆无忌惮的去做这些事情。一般情况下,《劳动法》、《就业促进法》这一类法规里面,也只是设置了倡导性、鼓励性的条款,鼓励大家不要去设置这些无关的条件,但是没有具体的惩罚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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