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16日星期一

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调查报告(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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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75个体罚摧残案例的文献资料都记录了为了迫使学员〝转化〞而使用的体罚手段。

【明慧网二零一三年十二月十日】(接上文)


(六)酷刑之超负荷劳役


本报告调查的3653个致死案例中,共有6%的法轮功 学员221个案例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受到超负荷劳役迫害。在221位被超负荷劳役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共有49位因此死亡 ,超负荷劳役致死率高达22%。


在221位被超负荷劳役迫害法轮功 学员中,我们统计到114例文献有记录中共所使用的劳役手段,结果如下:


47%法轮功学员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被强制每天劳役10个小时以上;


32%法轮功学员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在身体被中共迫害致极度虚弱或严重病症情况下,仍被强迫劳役;


据我们的不完全统计,25%法轮功学员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被迫从事体力活,6%从事的是化工类毒害身体的活,5%从事手工活。




案例1:形同电影《抓壮丁》:岳凯(男,29岁),吉林省榆树市客运公司法轮功学员。2000年2月10日,岳凯同妻子李树影去北京为法轮功请愿,岳凯被送往苇子沟,妻子李树影被送往长春黑嘴子教养所。2000年5月份,长春市卡伦湖有个天然浴场需要清污,这项工作由苇子沟劳教所承包。于是苇子沟劳教所就派岳凯所在的集中关押法轮功学员的第一大队和第四大队承担清污任务。早5点出工,晚7点多收工,一手拎一个装满河流石的筐来回跑,岳凯和其他法轮功学员的腿都被筐撞破化脓了也不准休息。下雨天也不让休息。每天晚上收工前,学员的衣服都得到湖边去洗一下,可是没等洗完、拧干,狱警就在岸上大骂了起来,动作慢一点就是一顿拳脚。当时情景和七十年代 一部电影《抓壮丁》的情景相比有过之而无不及。出工前,收工后法轮功学员还被迫扫地、拖地、倒垃圾等等。卡伦湖的清污工作干了半个月,岳凯的两条腿伤痕累累,两只胳膊和手也被泥水泡得黑紫色,化脓流水,手脚、身体的其它部位都长满了疥疮。卡伦湖工作刚干完,紧接着又开始了打制水泥板的苦役,每天起早贪黑的干。最早是凌晨三点多就起来,最晚是二十一点才收工。岳凯的身体被劳役摧残得实在坚持不住了,劳教所才叫家属把他领回去,不久含冤离世。


案例2:长时间劳役致医院都不敢收治:李阳芳(女,53岁),四川省成都市温江区万春镇法轮功学员。2003年6月,李阳芳被劫持到四川省资中楠木寺女子劳教所七中队劳教,把她分到生产中队长期超负荷劳役,不成人样,腹部和小腿肿胀。一次劳动时,李阳芳突然昏倒,休息半天后,又开始被迫紧张劳动。2005年2月李阳芳又一次昏倒在车间,被背到医院检查,情况非常严重,劳教所赶紧通知万春镇政府把她接回家。此时李阳芳已骨瘦如柴,腹部肿胀,像怀孕8~9个月孕妇,下肢全部肿大,腿上整天流水不止,当地医院都不收治,不久含冤离世。


案例3:65岁仍被迫从事有毒劳役:郁东辉(男,68岁),吉林省辽源市法轮功学员,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8年被判刑九年,关押在四平监狱做奴工。2009年圣诞节前,监区逼迫当时已六十五岁的郁东辉与其他在押人员一起粘珠串,因为胶水和珠子毒性都很大,几十人挤在狭小的监舍内干活,通风不好,也没有任何保护设备,满屋都是刺鼻的胶水味,很多人出现中毒症状,脸红肿、呕吐、流泪、流鼻涕,皮肤出现红疹。而郁东辉等法轮功学员多数被迫做上胶工序,伤害更大,最后导致郁东辉等众多法轮功学员出现胸膜炎、肺结核症状。2011年11月8日监狱让生命垂危的郁东辉保外就医,12月17日含冤离世。


(七)酷刑之27种体罚


在本报告调查的3653个死亡案例中,我们统计到375个案例(占总体的10%)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体罚摧残。375个体罚摧残案例的文献资料都记录了中共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而使用的体罚手段。我们将这些体罚手段进行了分类统计,共有6大类27小类,具体统计结果如下:


50%法轮功学员被当局利用军训、长时间蹲、跪、爬、跑、站等方式进行体罚迫害,其中尤以被迫长时间站立为主,高达28%的法轮功学员受到过罚站迫害;


37%法轮功学员被当局利用气候情况进行体罚:在下雨、烈日当头、下雪、地上结冰等恶劣天气里,中共利用捆绑、镣铐等强迫手段让法轮功学员在室外,承受着恶劣天气对身体的摧残;


22%法轮功学员受到冷水体罚,以在冬天被浇冷水比例最高(13%),其中,9%法轮功学员在寒冷的冬天受到过水桥迫害;


21%法轮功学员被强迫长时间坐板体罚;


12%法轮功学员被撅这种体罚方式迫害,在撅中以开飞机比例最高(8%);


4%法轮功学员被处以弹灯泡、揪耳朵、拨眼皮等方式体罚。




【冷冻】:在冬天,气温零下二、三十度,逼迫法轮功学员只穿内衣内裤在外边冷冻折磨,甚至被强行赤脚站在雪地中冷冻。或者在大冬天不让穿棉衣,然后把窗户全打开,夜间睡水泥地,不给被褥。或者仅穿衬衣衬裤、将双手铐在大树上冻,等等。吉林省抚松县法轮功学员李顺风(女,57岁),2001年2月8日进京请愿,被全身浇水后拖到外面活活冻死。


【趴冰】:在院内水泥地上,或在水泥地泼水结冰,让法轮功学员趴在冰上,双手臂伸直,用法轮功学员身体热量在冰上化出一个人形来。河北省秦皇岛市青龙县商业局百货公司法轮功学员张志彬(女,32岁),因到北京请愿,被关押在青龙县看守所,遭受此刑迫害。


【〝过水桥〞与〝美容洗澡〞】:又名凉冰棍,就是在大冬天用凉水从头部一直浇到脚部,慢慢 浇,直至没有知觉。如果在浇水过程中还用拖布、扫帚、棍子 、小板凳擦身,把整盆水倒在学员身上、床上,用拖地的拖把蘸水在法轮功学员头上、脸上、身上拖,就被称为美容洗澡。山东省潍坊市昌邑县法轮功学员刘述春(男,38岁),2001年元月3日刘述春在昌乐劳教所因拒绝〝转化〞,被警察施加过水桥迫害及美容洗澡。当时正是腊月初十前后,一年中最冷的天气,冰冷的自来水冲在身上,再开着窗子刮入西北风一吹,一小时后,才将刘述春拖回洗漱间对面的宿舍水泥地上,赤裸着身子躺着、蜷缩成一团。刘述春当天死亡。


【罚站】:大多数法轮功学员都受到过被长时间罚站的迫害。黑龙江省大庆市石化总厂建设公司筑炉公司法轮功学员许基善(男,41岁),2005年被大庆红卫星监狱强迫在大厅里站了七天七夜,还不让阖眼睡觉。


【坐板】:指按照标准姿势,每天十几小时一动不动地长时间坐着,身体稍微晃动就立即挨打,直至屁股坐烂、结痂,甚至身体偏瘫。在看守所一般坐在通铺上,所以称为坐板,在劳教所或者监狱一般坐在小板凳上,所以又称为坐板凳;有些板凳是带稜的漆包线毂轳,有些是不到一寸宽的木稜,有些是角钢的尖稜,有些板凳的面都是特制的小方格。因为坐的姿势和坐的板不同而有不同变种,例如像军人 坐姿的称为坐军姿。


【画地为牢】:坐板的一种。黑龙江省海伦市保健院法轮功学员刘德清(女,约60岁),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关押在黑龙江省女子监狱九大队。警察画地为牢,强制她在一块地砖上,出线就遭毒打。老人生前说:50×50的一块地板砖,从早五点到晚九点、坐五寸高小板凳都不准出地板块的线,手在大腿上,叫〝码军〞。


【撅着】:又叫飞着,一般两腿绷直,屁股往后撅。大多数都是头顶着墙撅着。如果腰与腿成90度,两臂向后上方伸,像飞机一样,就被称为开飞机。如果将臀部高高撅起,就被称为倒控;如果手指尖与脚尖扣一起,就称为龙头扣龙尾。如果弯腰正对着尿桶,就被称为看电视。辽宁省葫芦岛市绥中县法轮功学员苏菊珍(女,49岁)在辽宁马三家劳教院被警察强迫撅着,只要苏菊珍手一拄膝盖,夹控就拿小棍打她,就连上厕所都不让她直腰,一连撅了七天七夜,然后让她蹲着,每天从早上蹲到晚上九点,整整蹲了一个月。劳教所见罚蹲仍无法让苏菊珍〝转化〞,于是改用电棍电,全身被电的没有一处好地方,手背都被电糊了。劳教所见电棍也没能让她〝转化〞,于是又让她做马步站桩,过了几天改为龙头扣龙尾,直至苏菊珍躺在床上像个植物人。




(八)酷刑之16种虐待


在本报告调查的3653个死亡案例中,我们统计到622个案例(占总体的17%)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虐待摧残,其中556例文献资料记录有中共为了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而使用的虐待手段。我们将这些虐待手段进行了分类统计,共16种,统计结果如下(表20):


39%法轮功学员受到长时间不让睡觉的熬鹰虐待;


27%法轮功学员在身体出现严重病症或机体被严重伤害情况下,不仅不释放,还被故意延缓救治,加重迫害;


18%法轮功学员受到过不给饭吃、不给水喝的虐待;


11%法轮功学员受到过不准上厕所大小便的虐待,最后只好拉在自己裤子里;


9%法轮功学员被强行抹、灌、食用大便、尿、痰、辣椒水、肥皂水等污秽物;


8%法轮功学员因背诵经文、喊法轮大法好等而被用臭袜子、抹布、衣服等堵嘴,或用胶带把嘴封起来;


5%法轮功学员受到扒光衣服的羞辱;


4%法轮功学员受到文革式的挂牌游街、批斗虐待;


4%法轮功学员受到不准笑或不准抬头走路、不许说话、不许接触他人的虐待;




另外,我们还不完全统计了中共虐待法轮功学员所使用过的物品,五花八门,包括但不限于:擦脚毛巾、臭袜子、醋、大便、毒蛇、芥末、辣椒、抹布、尿、塑料袋、痰、铁丝、卫生纸、蚊虫、盐、衣服、猪圈。


【熬鹰】:指不分昼夜连续长时间不让法轮功学员睡觉,有的长达38天。睡觉是人的生理需求,熬得睁不开眼了,不由自主的就睡着了,这时夹控或帮教就猛踢一脚,或猛掐一把,或者干脆用手扒开学员的眼皮,甚至往学员的眼睛上抹清凉油、辣椒水等刺激性的物质。


案例1:文革式游斗重现:2002年1月30日凌晨,辽宁省北票市法轮功学员孙雪艳(女,72岁)出去发真相资料,被当地派出所、610警察拖到大街上,正值冬季寒风刺骨,强迫她站在路口处,身旁放一个大牌子,写着贴法轮功传单者,让行人看,又找来电视台录像,在当地电视台播了很多次,当地报纸也刊登了抓捕她的消息。青海省互助县法轮功学员张有祯(男,47岁),原边滩乡水洞小学校长。2001年张有祯因坚持修炼法轮功被互助县610采用文革式手段迫害,在全县万人大会上和边滩乡万人大会上批斗:强迫站台子,戴手铐,胸前挂着一块写着破坏法律 实施罪的三尺长的牌子,并被强制戴着牌子在大街小巷游街,如此迫害长达9个多月。倪友梅(女),湖北省公安县法轮功学员,2001年6月1日上午,公安县枪毙死刑犯 ,县610便将满身是伤的倪友梅五花大绑后,加戴背铐,脖子上挂牌子,拖上大卡车随死刑犯游街示众,然后一起押到刑场陪杀。当倪友梅高喊法轮大法好时,警察就用毛巾堵她的嘴,又用细绳子勒喉管不让她发声,致使她嘴角鲜血直流。倪友梅被当局游街示众陪杀后已全身冰凉,不省人事。


案例2:惨无人道的虐待:侯丽华(女,40岁),黑龙江省牡丹江市法轮功学员,于2001年11月被牡丹江市爱民分局警察乔平、陈亮、陈先锐等捆在老虎凳上,然后往她鼻子里灌芥末油,看其仍不〝转化〞,又往其鼻子里塞入点燃的烟头,并往其头上套上塑料袋,也就是所谓的太空帽,让其不能呼吸。然后又整整熬鹰5天5夜,只要侯丽华的眼睛一闭上,夹控就把其眼皮用力扒开,污言秽语侮辱。




(九)酷刑之性摧残


在本报告调查的3653个死亡案例中,我们统计到45个案例(占总体的1%)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性摧残。




案例1:捆绑小便头摧残:法轮功学员李光(男),山东省莱州市电视台记者、主持人,因坚持修炼法轮功,于2004年在潍北监狱被活活打死,期间,李光的小便头被警察用铁丝捆住不让撒尿。黑龙江齐齐哈尔碾子山区法轮功学员梁金玉(男,66岁),因拒绝〝转化〞被泰来监狱用针乱扎其生殖器官,扎得到处都是针眼。


案例2:拔阴毛:江苏常州市法轮功学员王玉琴(女,45岁),因到北京请愿,被江苏句东女子劳教所警察掐乳头、针扎乳头、踢下身、膝盖顶阴部、拔阴毛、往阴道里塞纸等。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法轮功学员王秀霞(女,42岁),2003年因建立法轮功真相资料点被抚顺市第二看守所关押,期间被拔阴毛,致阴部肿胀撒不出尿。


案例3:灌春药摧残:天津市北辰区法轮功学员赵德文(女,50岁),因修炼法轮功被关押在板桥女子劳教所。2003年6月2日,因赵德文拒绝〝转化〞被拉出去单独迫害,当时直接指挥的有劳教所警察寇娜、殷厂长。在两人指挥下,王桐焕、王晖、常至玲三名吸毒犯将春药强行给赵德文灌下。殷厂长说:我试过这药很厉害,等半小时后把她的衣服扒光。半小时后,劳教所暴徒们扒光了赵德文的衣服,王桐焕将手伸到赵德文的阴道,并过手腕,在里乱抓。赵德文当时痛苦情况不言而喻,造成大出血。


案例4:将矿泉水瓶插入阴道:因拒绝转化,辽宁省辽中县长滩镇法轮功学员王红(女,39岁)被沈阳市看守所用矿泉水瓶插入阴道内进行毫无人性 的摧残。


案例5:反覆摧残生殖器:2005年复活节早晨,黑龙江省依兰县迎兰中学法轮功学员孙培臣(男,47岁)在长林子劳教所食堂内高喊法轮大法好,被劳教所干警赵爽等叫去,强令其脱光衣服,然后赵爽手套上塑料袋,抓住孙培臣的生殖器使劲拽、捏,又用电棍电击孙培臣生殖器等敏感部位,还用包装袋套住孙培臣生殖器用手将整人往上提。


案例6:77岁老人惨遭轮奸与电击阴道:女性法轮功学员被警察强奸的惨剧不仅发生在年轻女学员身上,甚至年老学员也被强奸。邹锦(女,77岁),湖南省长沙市法轮功学员,2001年2月,邹锦被雨花区井湾子派出所警察雷震等绑架,关押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于同年11月18日被判刑九年。在看守所被期间,两警察拿着电棍来审问她,在得不到回答时,将她拖到床上,手脚绑成大字,剥掉她的裤子,兽性大作,轮流奸污了这位老人。奸污了还不罢休,又将电棍使劲塞进她的阴道里电击,强迫她招供。老人决不配合,痛得大声喊叫,直到昏迷过去,两名警察才将电棍从阴道抽出。阴道鲜血直流,一个多月里都只能躺着,不断痛苦呻吟。


(十)酷刑之牢中牢


在牢狱之中往往设有单独关押的禁闭室或者小号。作为一种强化惩罚的手段,被关进牢狱之中的学员本身已经失去了人身,如果还被关进禁闭室或者小号,则相当于关进了牢狱之中的牢狱,苦不堪言,所以我们把这种酷刑称为牢中牢。转关押是指把那些拒绝〝转化〞的法轮功学员从一座牢狱换到另一座牢狱继续迫害。被转关押的学员到了一个新牢狱后,往往面临的是一轮更加残酷的迫害,所以我们也将转关押计算到牢中牢中。本来到期释放,但因为法轮功学员拒绝〝转化〞而被加期、延期释放,这段被加期、延期的牢狱迫害从某种意义上也相当于牢中牢。


本报告调查的3653个致死案例中,共有8%的法轮功学员292个案例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受到牢中牢迫害,具体统计结果如下(图16):


54%法轮功学员受到关禁闭/关小号迫害;


47%法轮功学员在一个牢狱迫害一段时间后,又被转到另一个牢狱继续新一轮的迫害;


11%法轮功学员被加期或延期释放。




案例1:关禁闭喷农药:江苏省徐州市贾汪区法轮功学员施忠玲(女)于2000年10月到北京请愿,被绑架到贾汪区鹿庄乡洗脑班迫害七个月,然后于2001年7月25日又被转到睢宁县洗脑班继续迫害,期间因施忠玲拒绝〝转化〞被连续关禁闭五个月。因禁闭室很小,连一张小席都铺不开,酷暑高温,开门时,禁闭室内的热气冲出连610人员都不敢进来,于是610人员从外往里对施忠玲喷六六六农药,为了不让里面的气味散出来竟然还用土掩上门缝。


案例2:喊法轮大法好被加期迫害:姚三忠(男,34岁),河南省漯河市法轮功学员,漯河市艺师教师,因坚修大法被关押在许昌劳教所。2001年3月21日,劳教所开大会诬蔑毁谤法轮功,在台下的姚三忠等许多法轮功学员高呼法轮大法好!劳教所逼姚三忠写检查认错被拒绝,于是被加期10个月,直至全身浮肿,劳教所怕承担责任,于2002年12月底急忙将他抬出劳教所扔在外地路边,被家人得知后找到并立即送医院抢救,终因伤势过重于2003年1月中旬含冤离世。


案例3:转关押4次:吕仁清(男,39岁),辽宁省抚顺市新宾县马架子村法轮功学员。2002年7月1日,吕仁清因在抚顺市讲真相,被抚顺市公安一处关押在抚顺市第二看守所四个月,判刑后送沈阳大北监狱关押。同年12月份,又将其转押辽阳铧子监狱。在铧子监狱几年中,因他拒绝〝转化〞,遭到多次毒打,蹲小号,暴力灌食等,两根肋骨被打折,无法走路……2007年12月9日,生命垂危的吕仁清又被转押到大连市甘井子监狱,在吕仁清病情非常严重的情况下,甘井子监狱仍然逼迫他下车间干活。因他不能走路,监狱警察就叫两个犯人将他抬到干活的现场,为此他绝食8日。2007年12月末,生命垂危的吕仁清又被转押到辽宁省铁岭监狱。在铁岭监狱经医生检查,发现吕仁清肺部出现一个很大的洞,随时有生命危险,医院下了两次病危通知书,但监狱拒不放人。直到2008年3月10日,在家属的强烈要求下,才将吕仁清从铁岭监狱直接送到铁岭市结核病医院抢救,终因迫害太重于4月19日含冤离开人世。


(十一)酷刑之8种思想迫害


1999年7月20日前后出台的一系列文件通知标志着中共对法轮功的正式迫害开始,根据文件要求,迫使法轮功学员〝转化〞放弃修炼法轮功成为了中共最重要的迫害目标,并主导了迫害的全过程。从中央到地方居委会、村级单位都有具体的〝转化〞任务,并作为考核当地政绩的核心指标。2001年1月16日至18日,时任司法部长张福森通过全国司法厅(局)长会议将对法轮功学员的〝转化〞工作布置下去。2001年4月25日,中共中央组织部印发了辽宁省马三家劳教院委、北京市劳教局党委和黑龙江省七台河市委对法轮功学员进行〝转化〞斗争的经验材料。于是,那些影响〝转化率〞的法轮功学员纷纷被拘留、送洗脑班(又称法制学校)、劳教、判刑,并施行种种酷刑迫害以迫使法轮功学员写下三书(保证书、悔改书、揭批书)〝转化〞。


中共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所使用的酷刑无所不用其极,除了前面提到的种种酷刑手段之外,还有形式多样的思想迫害。在本报告调查的3653个死亡案例中,我们统计到170个案例(占总体的5%)记录有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遭到思想迫害的情况,结果如下(表21):


法轮功以真善忍为标准,中共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故意混淆视听。调查显示,79%的法轮功学员被强迫学习、观看中共诬蔑法轮功的节目、报导、书籍以及参加诬蔑法轮功的宣讲活动和报告会;


法轮功学员秉承中国 传统文化 尊师重道的精神,中共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不惜强迫法轮功学员违背师道。调查显示,15%法轮功学员曾经被强迫要求辱骂李大师,或者强迫践踏、撕烂、侮辱李大师图象等;


法轮功学员不抽烟、不喝酒,远离靡靡之音。调查显示,中共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居然强迫法轮功学员(7%)抽烟、喝酒和唱靡靡之音;


法轮功学员坚信修炼法轮功没有错,讲真相没有错,全盘否定中共的迫害,即使被中共非法关押、劳教、判刑,也拒绝承认是囚犯,因此很多法轮功学员被关押期间都拒绝穿囚服。为了摧毁法轮功学员意志,中共不惜通过各种酷刑手段让法轮功学员接受囚犯这种身份。调查结果显示,4%法轮功学员被强行穿上囚服。


法轮功学员以真善忍为标准,不说谎,不淫秽,不断提高品德,但中共为了〝转化〞法轮功学员,甚至强迫好人变坏人。调查显示,2%法轮功学员被强迫看黄色影碟、说脏话;


甚至有2%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强迫看酷刑摧残其他法轮功学员的场面;


甚至逼迫法轮功学员学习已经被歪曲、被现代化了的佛教理论;


还有法轮功学员被中共通过心理暗示的方式让学员承认自己有心理障碍。




案例1:不踩李大师画像就抓:沈景娥(女,45岁),原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穆稜医院护士,1998年初因患乳腺癌转淋巴癌晚期,被医院下结论说活不过3个月的绝境下开始修炼法轮功,不久完全康复。2001年1月18日,当地公安局逼迫所有法轮功学员踩李大师画像,不踩就抓。沈景娥不但不踩,还把警察放在地上的李大师画像捡起来抱在怀里,当即被拘留,不幸于2006年11月被迫害致死。


案例2:强迫签字污衊李大师:王秋霞(女,48岁),辽宁省大连市法轮功学员,因到北京为法轮功请愿,被大连市周水子劳教院劳教。2001年3月19日,劳教所姓高的大队长领着副大队长还有几个警察,在每个监室门上贴侮辱李大师、法轮功的话,地上每人面前还贴一张侮辱李大师的话,让法轮功学员在上面签字。王秋霞拒绝签字,被劳教所拖出去用电棍电,并强行脱去王秋霞外衣,只剩内衣,然后专电王秋霞脸部、乳房、阴部。江苏省南京市法轮功学员张本芳(女,55岁)2005年在南京市法制学校被洗脑班负责人柏正辉逼迫她踩踏李大师照片,张本芳不从,遭到柏正辉毒打。


案例3:为了迫使学员辱骂李大师,用刀柄插肛门搅动:李泽涛(男,24岁),重庆江津区石蟆镇大法学员,因讲真相被西山坪劳教所劳教。从2001年5月29日开始,白天,李泽涛被强制在农业组挑粪;晚上,对李泽涛进行熬鹰,并将他两只手呈一字型捆在木棒上,用报纸摺高帽子给他戴在头上,在两手臂上各吊一个马桶,后背插一大扫帚,并在他肚子上写上辱骂法轮功和李大师的恶语,强迫他呼大法、骂李大师,还强迫他抽烟,逼迫写〝转化书〞。李泽涛坚决不从,结果被警察让人用水果刀柄插肛门搅动……6月2日,李泽涛就这样被劳教所活活迫害致死。


案例4:反覆录音折磨致精神失常:法轮功学员李德善(男),山东德州市教师,因为拒绝〝转化〞,被王村劳教所警察单业伟、梁俊岭等进行长时间的坐板熬鹰,然后在李德善因为熬鹰长期得不到睡觉而神志不清情况下,警察把事先编好的诬蔑法轮功的话让李德善学念,并用录音机录下来,然后让他睡觉,等李德善清醒过来后,当众播放让他听。李德善不承认,警察又重复熬鹰不让睡觉,在其神志不清时再让其学念,再录音,再当众播放……直至李德善精神失常。


案例5:心理暗示致抑郁而死:法轮功学员郭记龙(男),山西汾西县勍乡镇云城村村民,2010年11月28日由村长曹甲元偕同村民郭三丢,以请求郭记龙帮助他们到加楼乡买牛为由,把郭记龙欺骗到阳光大酒店二楼洗脑班迫害七天,期间汾西县610负责人张俊奇等通过强迫郭记龙做游戏、画画等手段,进行所谓的心理测试,然后暗示郭记龙有精神障碍,然后用所谓领导讲话、看录像等进行矫正的手段,企图诱使郭记龙放弃真善忍信仰,郭记龙不愿听从,于是张俊奇等就厉声呵斥,使憨厚的老人无所适从,站也不是,坐又不让,最后导致原本健康的郭记龙心理严重失衡,三个月后抑郁离世。


案例6:不认罪被迫害致死:崔志林(男,43岁),辽宁省阜新市法轮功学员。崔志林因建立法轮功真相资料点被抓,随后被阜新市法院判刑11年,关押在锦州南山监狱五大队。崔志林坚决不承认中共的审判,认为向民众讲法轮功受迫害的真相没有错,于是提出上诉。2004年7月27日,监狱为了强迫崔志林认罪,对他进行熬鹰,同时强迫崔志林反覆看诬蔑法轮功的教育片,把崔志林铐在特制的大铁椅子上进行毒打,逼其认罪。开始是由干警看押他,二人一班,后来干警也坚持不住了,换上四名犯人监控他,也是二人一班,白天两人,晚上两人。监狱干警李秀平说:如果崔志林在哪个班认罪,就给那两个人记功。2004年8月5日,崔志林在坚决不认罪中被迫害致死。


(十二)活摘器官


在本报告调查的3653个死亡案例中,我们(不完全)统计到16例(占总体的0.4%)案例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器官被活摘或暗中摘取、切除,去向不明。


案例1:被活摘器官而死:贺秀玲(女,52岁),山东省烟台市芝罘区幸福十村法轮功学员,因拒绝〝转化〞被烟台市南郊看守所迫害得奄奄一息,于2004年3月8日送到烟台市毓璜顶医院(又叫专区医院)。3月11日早晨7点多钟,烟台市芝罘区主任李某电话通知贺秀玲丈夫徐承本赶紧去医院,说人已死了。徐承本通知了附近几个家属,一起来到医院太平间时,大家看到贺秀玲的腰间有绷带缠绕包着,她的双眼还在流眼泪!家属们一看她还活着,急忙找医生,可医生置之不理。最后亲戚都去找,医生才带着心电图在十一时三十分左右来到太平间。经测试,贺秀玲的心脏还在跳动,当心电图测试纸跑出十几公分长后,医生急忙撕碎心电图纸逃走了。由于没有任何抢救,贺秀玲不久真的去世了。徐承本后来知道贺秀玲在尚有呼吸的情况下被活摘了肾脏,送入停尸房,于是将妻子贺秀玲尸体保存起来持续上告。警方起价十万元欲买徐承本不再上诉,遭徐拒绝。多方投诉无门情况下,两年后徐承本网上发文质疑妻子被活摘器官,第二天即被抓捕,后被毒杀,贺秀玲的遗体也旋即被强行火化。


案例2:家属反对下仍强行摘走死者器官:李再亟(男,44岁),吉林省吉林市法轮功学员,2000年7月因拒绝〝转化〞被吉林市欢喜岭劳教所毒打致死,左侧太阳穴塌陷,眼珠都被打出来。在未征求家属意见的情况下,李再亟体内器官全部被摘走。劳教所负责处理此事的赵姓警察买了很多卫生纸,家属问:买纸干什么?赵姓警察说往肚子里塞,然后家属看到李再亟肚子里塞满了卫生纸,往出抬时,身上还往下滴着鲜血。家属反对他们拿走器官,赵姓警察说做标本了(实际上是给高价卖了),根本不容家属质疑。李再亟的衣服都是警察给穿的,根本不让家属靠前,然后匆匆火化。


案例3:皮肤被剥光,内脏被掏空:郝润娟(女),河北张家口人,家住广州白云区,因4次到北京为法轮功请愿被抓,2002年遭二十二天酷刑摧残后死在广州白云看守所。当家属被通知去认尸时,遗体已面目皆非:内脏全掏空,皮肤被剥光,眼睛被挖掉,只剩下一堆尸骨、肉,还带有鲜红的血迹。看过遗体两次后,家属都认为那不是郝润娟,只好把两岁的儿子带来验血,最后证实那面目皆非的遗体就是郝润娟。


(十三)编造64种谎言掩盖酷刑虐杀真相


面对那些在关押期间被中共酷刑虐杀的法轮功学员,中共不仅仅没有追究行恶者的罪恶,还动用了所有国家力量竭力掩盖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的真相,并在死难者亲属面前编造各种死亡理由图谋掩盖酷刑虐杀真相。为了让读者对中共编造谎言掩盖真相的事实有更加清晰的认识,我们在所有在关押期间被酷刑虐杀案例中,统计了308例有记录中共为了掩盖酷刑虐杀而造假的案例。统计结果表明,中共为了掩盖酷刑虐杀事实,共编造了20大类、64小类死因谎言,具体如下:


43%被酷刑虐杀的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当局谎称为病死。在病死谎言中,以谎称心脏病死比例最高,高达16%被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诬蔑为心脏病死。被中共用来编造病死谎言的疾病还有癌症、肺穿孔、肺结核、肝硬化、高血压、脑溢血、肾衰竭、糖尿病、心肌梗塞等,甚至呕吐、拉肚子都被当成死因;


28%被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当局谎称为自杀。在自杀谎言中,跳楼自杀比例最高,高达14%被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诬蔑为自杀。除了跳楼自杀,还有自焚 、逃跑自杀、跳车自杀、上吊自杀也被用来编造自杀谎言,甚至还有谎称法轮功学员自己用脖子蹭窗台自杀的;


5%被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被中共当局诬蔑为炼法轮功致死。在中共炼法轮功致死谎言中,以法轮功不让吃药打针致死比例最高,2.3%被中共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诬蔑为炼法轮功不让吃药打针致死;另外,还有诬蔑为炼法轮功走火入魔、炼法轮功自杀的,甚至还有诬蔑学员在外打坐被冻死的。李大师《转法轮 》一书对于走火入魔、自杀、生病吃药等问题 都有详细论说,根本不存在什么走火入魔之说,法轮功修炼者严禁杀生,自杀也是杀生;


4.2%被中共酷刑虐杀的法轮功学员,在关押地被迫害致死后,把学员尸体运到医院,威逼医生装模作样抢救一番,然后编造一份抢救记录,以图掩盖真相开脱罪责;


3.2%被酷刑虐杀法轮功学员被中共诬蔑为自己不慎摔死;


甚至1.9%法轮功学员被酷刑虐杀后,中共为了掩盖真相逃避罪责,把学员尸体抛弃在野外,或者沉到河中,然后以找不到主的无名尸处理;


另外,还有将酷刑虐杀谎称为正常死亡、死因不明、淹死、唱歌死、车祸死、自己晕倒死、自己不慎被电死,甚至索性说没有这回事、人没死、已经把人放了,企图抵赖否认。








我们对这308例中共死亡原因造假案例进行了真实死因与谎言的交叉统计(表23),结果表明:


中共谎称法轮功学员病死案例中,36%其实是在关押期间被毒打致死的,27%是被多种酷刑手段虐杀致死的,20%是被灌食摧残致死的,6%是被刑具摧残致死的,5%是被精神药物/毒药摧残致死的,还有被超负荷劳役、电击、关禁闭、虐待、体罚、转关押摧残致死的;


中共谎称法轮功学员自杀的案例中,45%其实是在关押期间被多种酷刑手段摧残虐杀的,42%是被毒打致死的,9%是被灌食摧残致死的,还有被精神药物/毒药、虐待、刑具摧残致死的;


中共谎称炼法轮功致死案例中,38%其实是在关押期间被多种酷刑手段摧残虐杀的,31%是被毒打致死的,31%是被灌食摧残致死的;


中共谎称法轮功学员自己不慎摔死案例中,44%其实是在关押期间被多种酷刑手段摧残虐杀的,44%是被毒打致死的,11%是被电击致死的;








案例1:经省领导研究定为肺穿孔而死:河北省定兴县固城乡法轮功学员熊凤霞(女,56岁),2002年10月13日被河北定兴县李郁庄乡洗脑班迫害致死。10月14日中午,定兴县610人员对家属谎称熊凤霞因感冒发烧没抢救过来死亡。当家属看到熊凤霞尸体时,她却牙关紧咬,全身上下遍布瘀紫痕迹,手腕上留有铁链吊过的深深印痕。家属对熊凤霞的死因表示质疑,要求法医鉴定,而定兴县610主任石田园(音)抵赖,拒不承认是打死的。家属因此而找到了保定市检察院的法医要求验尸,并询问法医尸检报告需要多长时间出来,回答是7-10天,结果一拖就是一个月。再打电话,检察院推给了县里,县里就千方百计往后拖,后来从县政法委书记郝国赤的嘴里才得知,保定法医是不敢签字下结论。最后将熊凤霞被迫害致死一案报到了省里,经省里领导研究,最后下了一个结论是因肺穿孔而死,完全和尸检报告不符,也与熊凤霞尸体遍布瘀紫等诸多痕迹不符。事后县里给家属6万元赔偿金,可镇里却扣下5000元,跟家属说县里只给了55000元。后来家属知道了,镇政法委李文秀(女)才找藉口狡辩说她们给管这事扣下的钱。


案例2:都得承认是跳楼自杀:李顺风(女,57岁),吉林省抚松县法轮功学员,2001年2月8日她进京为法轮功请愿,3天后被北京公安冷冻致死。公安人员用传真方式,通知她家里所有的亲属:都得承认是跳楼自杀,还都得按五指手印。就连赶到北京为她办理后事的丈夫当时也被逼必须签字承认是跳楼自杀。手续办完后,才准许她丈夫去北京昌平殡仪馆见遗体。当时李顺风的遗体全身一丝不挂,她的衣服冰冻成一团放在她身边,从脚一直到头没有一点伤,连一点破皮的地方都没有。她的丈夫当时看到这一幕,心如刀绞,泪水不由自主的往下流,问他们为什么不给穿衣服,他们说是法医鉴定,她丈夫又问:跳楼怎么没有一点伤?警察们此时都面面相觑无人敢回答。


案例3:杀害后抛尸水窖:法轮功学员杨立创(男,37岁),原为甘肃省会宁县土木乡政府财政所干部,从1999年7月开始先后四次被非法关押,第一次被劳教1年,第二次被劳教一年六个月。但杨立创两次劳教释放后仍经常向人们讲真相,发资料,当地派出所所长扬言以后抓住弄死他。2005年7月1日前后,在县党校保先时,杨立创被单位领导以清理遗留手续为名骗回单位,当晚将其迫害致死后抛尸水窖。其单位欺骗家属:本人领了三个月工资后外逃,发现其办公室有真相资料,要亲属劝其回单位上班。大约一周后,当地百姓发现了窖中尸体,真相才逐渐浮出水面。


案例4:让老伴承认是痴迷法轮功而死:辽宁省大石桥市南楼经济开发区东江村法轮功学员李艳华(女,约60岁),2001年2月19日走出家门向世人讲法轮功真相时被举报 ,然后被南楼经济开发区公安局绑架。南楼公安局为了逼问法轮功资料来源,对李艳华进行刑讯逼供,将老人毒打致死。为了掩盖杀人真相,他们先把李艳华的尸体移至西江村的一个土坑内,又在旁边放了一些玉米秸叶,企图制造法轮功学员自焚假相。并让西江村村长刘胜说:发现她时还有活气。后来就连他们自己也觉得这一切很难自圆其说,于是又把李艳华老伴冯明申叫来,对他说李艳华死了,是糖尿病导致死亡,并让老头承认李艳华是痴迷法轮功而死,还录了口供。当地法轮功学员知道这一不幸消息后,当天晚上暗中来到停尸房查看了李艳华的尸体,发现尽管尸体经过多次处理,但仍伤痕清晰可见,惨不忍睹:右眼下塌,一只眼睛睁着一只眼睛闭着,鼻孔还留有大块血迹,左膀子上发青,后背从肩头到臀部排满了警棍毒打的伤痕,几乎整个背部都是紫色。法轮功学员拍下了李艳华被打死的第一手照片后,在太平间里贴满了〝还大法弟子性命〞、〝严惩〞等标语,又在门外和第二天火化的地方挂满了横幅。


案例5:法轮功不让报警:郭继堂(男,54岁),湖北省武汉市新洲区凤凰镇郑元村法轮功学员,2005年4月在当地讲真相时被举报,警察跟踪至其住所抓捕,因郭继堂抵制抓捕,被警察当场毒打致死,然后逃之夭夭。不修炼家属闻讯赶去后,看到郭继堂遗体全身伤痕累累,血迹斑斑,惨不忍睹,连忙报警。昆山当地派出所却以受害者是法轮功学员为由不让报警,并对家属进行恐吓和百般阻挠,连拍照都不让,以致在有邻居知晓整个迫害经过的情况下,整个真相仍然被残酷地掩盖着。


第四部份严酷的生存环境


(一)蒙蔽群众参与 迫害


1999年720以来,中共利用其掌握的宣传机器,对法轮功及创始人李大师进行了全面毁谤和诬蔑,蒙蔽了许多群众,甚至煽动民众仇恨法轮功学员,参与到迫害之中,使得大陆 法轮功学员时刻处于被全民迫害的险境。本报告调查的3653个样本中,我们统计到212个样本(占总体的6%)在最后一次致死迫害中因为被举报而遭受中共绑架迫害,其中因为讲真相被举报比例最高,达70%,然后是在家炼法轮功等被举报(17%),与同修联系被举报(5%),具体如下(图17):




表24统计表明,举报者身份包括法轮功学员的邻居、家人、同事、当地干部、居委会、保安、便衣、甚至还有学生:




案例1:在同修家准备出去讲真相被同修亲属举报害死:辽宁省鞍山市旧堡区法轮功学员袁忠宇(男,47岁),2001年8月在同修家欲出去做真相时被其亲属举报,被鞍山市公安局一处关押在地下室。警察在对袁忠宇严刑毒打后出去喝酒,一星期后,当其他人闻到从地下室散发出尸体腐臭味时才想起来。当局为防止走漏消息把他的妻子陈桂凤(法轮功学员)关进鞍山市看守所,随后送教养院劳教,说是为她的〝安全〞着想,因为一旦发现明慧网上登了关于她丈夫袁忠宇被迫害的情况,她就会因此被判刑,所以把她先〝保护〞在教养院中。非法关押了两年多仍不释放。


案例2:北京请愿回来被村民举报害死:黄立志(男,53岁),甘肃省天水市甘谷县十里铺乡马务寺村法轮功学员,他北京请愿回来后,被当地村民举报给门,因此被抓捕,遭到警察的残酷毒打,致奄奄一息,警察怕承担责任,就用警车直接将他送回家,两天后由于伤势过重来不及抢救,在家中含冤离世。


案例3:被丈夫大喊她是炼法轮功的害死:高金玲(女,46岁),辽宁省辽阳市太子河区东京陵乡沙坨子村法轮功学员,因拒绝〝转化〞被迫流离失所一年后,高金玲回到辽阳市,在辽阳科普公园与其丈夫见面向其讲自己为什么坚持修炼法轮功真相时,其丈夫不听反而大喊,她是炼法轮功的,结果被旁观者举报,遭警察毒打后送马三家教养院,因毒打致身体检查不合格被劳教所拒收,警察无奈把她送回家,不久含冤离世。


案例4:为防止请愿被丈夫打烂腿:薛桂清(女,56岁),天津市武清区高村乡牛镇村法轮功学员,2002年十六大期间,她再次去北京请愿,被当地派出所送回天津大港板桥女子劳教所,劳教所一看是她,拒收,让当地政府、派出所接回严管。于是当地政府、派出所和村干部同时唆使并给她丈夫施加压力。在当局唆使和逼迫下,她丈夫无法忍受,竟然狠心对她下了毒手,趁她睡觉之机勒死她,结果没有成功。时隔不久,当地政府怕她再去请愿,又唆使她丈夫将其腿打断以防请愿,结果她丈夫把她绑起来专打腿,将腿肚子打烂了才住手。2004年2月,薛桂清再次去北京请愿,被秘密审判。法庭上当局只要求她放弃请愿就将她释放,被薛桂清拒绝,于是被判四年,关押在天津女子监狱,于2007年被迫害致死。


案例5:在课堂上情不自禁高呼法轮大法好被学生举报害死:王文举(男,38岁),辽宁省岫岩县汤沟中学英语教师,2003年他的妻子得糖尿病四处求医,花了很多钱也没治好,后经一位中医大夫指点说:此病只有炼法轮功才能好。他妻子炼法轮功后不久就恢复健康,他自己也因此于2004年走上了修炼法轮功的道路。2004年10月中旬的一天,他给学生上自习课,他以自己妻子的病为例,讲大法的神奇,激动的流下泪来,情不自禁喊出法轮大法好,被学生告诉家长举报,于10月26日上午被汤沟派出所上告县公安局,被判刑3年,于2005年4月25日在抚顺南花园监狱被迫害致死。


案例6:谈业务途中给保安讲真相被举报害死:陈建中(男,36岁)在长沙市君信智能科技有限公司工作,他一边工作,一边给公司领导、员工和客户讲大法真相,劝三退 。2005年10月25日,他在长沙市银华大酒店与一客户谈完业务,并讲了大法真相后,离开时在电梯中给一保安讲真相时,被保安举报,随后被送至新开铺劳教所迫害致死。


(待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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