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星期一

广东一副市长以“不相信法院”为由拒赔百万巨款15年

广东省雷州市拖欠承包方工程款360万元15年未还。2006年,广东高院判决其在2013年3月还款,并签署了协议。但直到今天,不但钱不见踪影,甚至连原告垫付的诉讼费都没有还。面对大陆 记者的质问,雷州市副市长陈某某称:“不能盲目相信法院。”


近日,“不能盲目相信法院。”这句话已成为网络热词,这句出自雷州市副市长陈某某口中的话亦有持续燃烧之势,民众认为雷州市政府不仅欠债不还,而且官员不尊重法院判决,拒绝还债理由荒唐。


在民众及媒体一边倒指责的压力下,28日下午,雷州市委宣传部负责人声称,准备于下个星期,在省高院,与相应的债权人再次协商还钱事宜。


据大陆媒体报导称,1998年,雷州市兴修水利工程,市民莫文海从雷州市水务局承包下了其中一项工程。在水务局让其先垫资施工情况下,莫文海于2002年完成所承包项目。据莫文海介绍,整个水利工程花费1200多万元,水务局最终只付给他900多万元,剩下360多万元迟迟不还,至今已经15年了。


在经过连续3年的催债无果后,莫文海一纸诉状将雷州市政府、雷州市水务局告上法庭。经过一审、终审后,雷州市政府、雷州市水务局被判偿还欠款。


2012年10月25日,雷州市政府及雷州市水务局与莫文海达成协议,承诺在2013年3月8日前,还清所有欠款。然而令莫文海始料不及的是,有雷州市市长签名的还款协议,雷州市水务局仍然拒绝执行。


“官司我打赢了,不但一分钱没有讨回,就连51292元诉讼费,他们也是一分都不出。”莫文海说。


对此,雷州市副市长陈某某回应称,莫文海的案子,法院判定的欠款数额是不准确的,我们觉得“还是不能盲目相信法院”。


据负责执行该案的法官透露,多次向雷州市水务局、雷州市政府发出执行还债判决通知书,但雷州方总以各种理由拒绝执行,双方来往公文前后已经8回了。


陈某某的“不能盲目相信法院”的拒还欠款理由,民众一边倒地认为“太雷人”、“太经典”了,作为一个市长竟荒唐可笑到这等地步不说还是个大无赖,欠债还钱天经地义的事都不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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