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法院星期二(9月17日)对雷政富受贿案和肖烨等人勒索案作出二审判决。
重庆高级人民法院判决被控受贿300多万元人民币的重庆前北碚区委书记雷政富维持一审原判,即有期徒刑13年,剥夺 政治权利3年,没收个人财产30万元。
在法庭旁听的中国 媒体记者称,宣判之后雷政富一度情绪激动,坚持要发表意见并拒绝离开被告席,最终被法警强制带走。
被告方其中一个律师姚辉出席了今天的宣判。对于宣判结果,姚律师 说,有点遗憾法院未采纳大部分的上诉理由,至于是否要申诉、启动审判监督程序,要等与雷政富会见了再决定。
同时,重庆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也裁决维持对被控敲诈勒索的肖烨、许社卿以及严鹏的一审原判,肖烨判处有期徒刑10年,许社卿被判处有期徒刑4年,严鹏被判处有期徒刑3年6个月。
而与三人同案被定罪的赵红霞、谭琳玲以及王建军虽然在一审后没有上诉,但星期二仍在判决庭上出现。
2012年11月,一段雷政富与赵红霞的不雅视频 在网络上流传,雷政富随即被免职并被立案调查。
警方调查随即发现肖烨等人派女性色情勾引官员并拍摄不雅视频的行动。
雷政富因被肖烨等人勒索300万元而请企业家帮助他提供资金,他在6月的二审期间声称这笔钱并非受贿而是借贷,但这一说法未得到法庭认可。
(撰稿/责编: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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