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日星期一

吉林原副省长田学仁因受贿被公诉

省常务田学仁被北京市检察院第一分院正式以受贿罪提起公诉。田学仁涉嫌在1995年至2011年间受贿近2000万元人民币。


本台9月2日综合消息,北京检方指控,田学仁在16年时间里,利用担任职务上的便利或者其职权、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直接或者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分别为10人在企业经营、家属工作调动、子女入学和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先后85次共收受上述人员给予的人民币446万、美元209万,共计折合人民币 1919.3575万元。


相关证据显示,田学仁在长达十余年的官场生涯中,一直在持续收钱,最少的金额为5,000元人民币,最大的一笔为100万美元。收钱地点基本上都是其在长春市的3个家中、或其在吉林银行办公室、吉林省人民办公室。在检方确认的85次收钱中,其中至少有38次是在春节期间,19次发生在中秋节、五一节、元旦节和国庆节。


田学仁在2011年被调查,2012年7月遭以及开除公职的处分。在今年3月召开的吉林省上,郭春生已经被罢免了资格。目前,田学仁正羁押于秦城监狱,等待受审。


66岁的田学仁是工人出身,由车间主任一步步走上仕途,曾任长春市委副书记、吉林市委书记、延边自治州书记、吉林省常务副省长,还曾多年兼任吉林银行委书记、董事长。


国际广播电台吴家齐综合报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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