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市被非法判刑的十多名法轮功 学员二审上诉,近日均被本溪市中级法院法官邴妮婷宣布维持原判。据法官说,关于法轮功的案子从抓人到审判,甚至判几年,都是“610”(专门迫害法轮功 的非法组织)的人说了算,法院只是走形式。
12位中国公民仅仅因为家中有法轮功书籍就被非法判刑2到8年,其中一人在看守所期间被迫害去世,震惊海内外。近两年的时间,11位中国律师提供法律援助,国内外数以万计的劝善电话,几十位家属的血泪维权 ,然而,所有这些都未能阻止这场重大冤案的持续发生......
毫无法律手续的非法抓捕
2013年4月25日,本溪市政法委、610办公室及等同时绑架了李纯正等17名法轮功学员,各派出所实施绑架时,均未着警服、未全部出示警察证,且没有搜查令、逮捕令及家属通知单等法律手续。被绑架的17人中有12人一直被非法关押,他们分别是:王秀燕、王秀莲、张美珍、李岩、高刚、刘仕业、马玉香、李纯正、于立新、李毅、孙玉霞、高崇。
这12位法轮功学员都是修炼“真、善、忍”的好人,明山区公检法蓄意构陷他们显然力不从心,在长达一年五个月的时间里,该案件因构陷的“证据”难以摆上台面,被检察院退回公安局两次,法院退回检察院一次。最后,明山区法院三次不顾十多位律师的联名《撤销案件意见书》执意开庭。
判刑证据:家中有法轮功书籍
2014年8月至10月,法官季蕴芹将这12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判刑2至8年不等,判刑的书面证据均是因为家中有法轮功书籍。12位当事人全部上诉至本溪市中级法院,这次仍被维持原判。
所有家属对这明晃晃的诬陷枉判气愤不已。一位家属表示:“一共多大点事儿,就是一群妇女有自己的精神信仰,又不是偷抢贪污,就硬生生的判人家七年八年。她们是说共产党不好,那怎么的?不让说吗?现在满大街不是人人都在骂吗?!”
另一位家属表示:“我不认为是我家人的错,他就是一个信仰,有什么不可以?什么“破坏法律实施罪”?一个小老百姓有啥能力去破坏国家法律?这就是文革再现。”
律师:赤裸裸的人权迫害
“仅仅因为公民家中有法轮功书籍就判处八年的重刑,这简直是赤裸裸的政治迫害,剥夺 人权。本溪司法环境的黑暗需要我们更多的抗争与关注。”——董前勇律师,其当事人王秀艳因家中有法轮功书籍被判刑八年。
“对于我的当事人王秀莲的指控是毫无依据和事实的。她只是到自己的亲妹妹家串门就被扣上“迫害法律实施”的大帽子......一个快60岁的遭截肢的老太太,对社会会有什么威胁?她本就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关爱,可是就因为自己的信仰而关进监狱。”——陈建刚律师
“该案件完全因为十二位当事人家中一些法轮功相关物品而被绑架。可是二零零五年国家公安部指出的十四种邪教 根本就没有法轮功。那么也就是说,即使家中有一火车的法轮功相关物品,那也是人家自己的私有财产,而绝不是犯罪的证据。而且检察院出示的所谓“证据”,也没有任何当事人的行为如何犯罪的。《刑法》只能惩治人的行为而不能去惩罚一个人的思想。我以一名法律人的良知和人格再次说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学员没有犯罪!”——郭海跃律师
“我的当事人孙玉霞是完全无辜被迫害的,所有因为信仰而被当局关押的人们都是无辜被迫害的。每一个法轮功学员在修炼前和修炼后都有着巨大的变化,他们因为自己的信仰而变得善良、宽容,每一次与他们的接触都是对我自己的一种净化。如今中国大陆的看守所、监狱、洗脑班关押着太多善良的好人了......践踏人权不停止,法律人为民维权也绝不会停止!”——唐天昊律师
(资料来源:明慧网)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王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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