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大陆辽宁省本溪市12名法轮功 学员在被中共警察非法抓捕关押一年五个月后,近期陆续被该市明山区法院非法庭审。为这些法轮功学员辩护的十余名律师集体发出呼吁,要求中共当局尊重良心、尊重法律 ,立即释放被非法关押的法轮功学员。
去年4月25日,本溪市政法委、“610”办公室及各派出所联合行动,非法抓捕了王秀燕、王秀莲,张美珍、李岩、于立新、李纯正、高刚、刘仕业、马玉香等12名法轮功学员,并以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关押至今。这些被关押的法轮功学员家属四处奔波,从北京为他们聘请了十多位维权 律师。律师们三次联名向法院递交《撤销案件意见书》,但法院仍坚持非法开庭。
法院非法开庭 逼法轮功学员辞律师
今年6月3日,明山区法院非法庭审12名法轮功学员,但同时又以强行安检的手段阻止律师们进入,法院的法警甚至对律师推搡辱骂。一位律师义正词严地说:“法律规定律师可以免于安检,我们是法律人,绝不配合你们的违法行为,你们如此阻挠正常的司法进程,才是真正的在破坏法律实施!”
庭上,院长、法官和刑事庭长等大发淫威,多次威逼利诱,要法轮功学员辞退律师。但都被法轮功学员拒绝。最后法院不得得取消了当日的庭审。
迫害法轮功 学员致死 看守所和法院都拒责
今年7月底,为了避开律师团的监督,法院通知律师12名法轮功学员将分庭审理。然而,8月31日,47岁的法轮功学员李纯正却在本溪市看守所被迫害致死,年仅47岁。至今看守所所长崔运涛拒绝提供任何病例及法律文件,李纯正家人悲痛欲绝。
抗议迫害 律师团集体 发声谴责中共
针对中共当局对法轮功学员的非法关押审判和李纯正的被迫害致死,律师团的多位律师发声,谴责这种毫无人性 的迫害。
律师董前勇说:“李纯正的突然去世让律师感到非常心痛,我们甚至不敢想像此刻他的家人在怎样的痛苦中度日。真心希望国保不要再制造悲剧,真心希望这种违法和迫害的事情尽快结束。但是,法律是公正严明的,任何参与 此案的单位及个人势必逃脱不了法律的责任。希望本溪这个耗时一年半的信仰案件能以好人回家做以结束。”
律师兰志学说:“我的当事人张美珍在本案当中没有任何违法行为,只是在自己共同有信仰的朋友家里住了一宿,就构成了犯罪,只是因为自己包里有几张神韵 光碟就构成犯罪了,只因为自己手机里面存储自己学习炼功用的与信仰有关的信息就构成犯罪,这在目前中国法律当中是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公民留宿朋友家中不构成犯罪,公民储有信仰物品不构成犯罪,所以检察院属于枉法追诉,以及公安、相关部门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律师张科科说:“自从介入信仰案件后我的人生目标更加明确。看到一个个一心只为别人着想的法轮功学员被关押,被酷刑甚至被迫害致死,我的心情十分的沉重,但同时也更加坚定我为公民维权的信念!哪怕我们拼尽全力也只能为这些善良的好人减轻一点点强加的刑罚,我也会拼尽全力的。当我问他们恨不恨参与的警察时,他们给我的答案惊人的一致:‘不恨,他们也是被谎言蒙蔽的。’是他们,让我感受到人性的极致。”
律师赵永林说:“中国一直在喊要‘依法治国’,而国以人民为最根本。依法治国就要从尊重人权开始,可是宪法明确规定的‘信仰自由’却屡屡遭到践踏,这又如何做到依法治国?对于法轮功学员的指控全都是毫无法律依据的,公检法勾结构陷这些信仰人士,肆意增加刑罚年限,法院超长羁押,甚至在被关押中被迫害致死,这是毫无人性的。越是这样,我们就越是要坚持,因为只有坚持,才会看到希望。”
律师陈建刚说:“对于我的当事人王秀莲的指控是毫无依据和事实的。她只是到自己的亲妹妹家串门,就被扣上‘破坏法律实施’的大帽子。严明的法律岂能如此儿戏?!身为公职单位怎么能肆意地就剥夺 了公民的自由甚至生命?一个快60岁的、遭截肢的老太太对社会会有什么威胁?她本就是弱势群体,需要社会的关爱,可是就因为自己的信仰而被关进监狱,除了气愤与悲痛,我更加深深地感到身为一名法律人的责任!希望明山区法院尊重良心,尊重法律,尽快释放所有当事人。”
蔺其磊律师说:“这个案子从抓人到开庭耗时一年半之久,法院以种种理由拒绝律师与法院的合法沟通,避而不见。这本身就是漠视法律。像我的当事人于利新,完全符合取保候审条件,但是连取保候审都不被允许。从公安抓人时没有证件就闯入民宅,到检察院不核实公安的卷宗,再到法院将案件拆分、强行安检、不通知当事人开庭等等等等,都是严重的违法行为。指控善良、毫无公权力的法轮功学员破坏法律实施,毫无依据,这也许是当今中国最令人悲哀耻笑的行为了!我希望明山法院能够尊重法律,听取辩护人的意见,无罪释放所有当事人。”
律师石永胜说:“一个普通刑事案件,连一审程序都能耗时一年多的时间,这简直令人难以想像。到底是谁在赤裸裸的强奸法律?是谁拿法律当儿戏?是谁在真正地利用公权力来破坏法律的正常实施?是法院!而不是当事人和律师。尽管如此,我依然相信,正义 ,终究会到来,黑暗一定会逝去。通过大家的共同努力和关注,我希望法官季蕴芹的名字不是出现在对法轮功学员的年限判决书上,而是出现在‘无罪释放’的文件上。”
律师郭海跃说:“该案件完全因为12位当事人家中一些法轮功相关物品而被绑架。可是2005年国家公安部指出的14种邪教 根本就没有法轮功。那么也就是说,即使家中有一火车的法轮功相关物品,那也是人家自己的私有财产,而绝不是犯罪的证据。而且检察院出示的所谓‘证据’也没有(证明)任何当事人的行为如何犯罪的。《刑法》只能惩治人的行为而不能去惩罚一个人的思想。我以一名法律人的良知和人格再次说明:法轮功不是邪教,法轮功学员没有犯罪!”
律师唐天昊说:“我的当事人孙玉霞是完全无辜被迫害的,所有因为信仰而被当局关押的人们都是无辜被迫害的。法官也是人,难道不能用生命去理解生命,用生命去感悟生命吗?每一个法轮功学员在修炼前和修炼后都有着巨大的变化,他们因为自己的信仰而变得善良宽容,每一次与他们的接触都是对我自己的一种净化。如今中国大陆的看守所、监狱、洗脑班关押着太多善良的好人了。而且这种罪恶还在继续发生着,孙玉霞130斤的体重如今才不到100斤,头发也变成了花白,身体状况令人担忧,这种人间惨剧到底何时才能停止?!践踏人权不停止,法律人为民维权也绝不会停止!”**
责任编辑:伊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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