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20日星期四

企业不需年检 律师界也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

从今年3月1日起大陆 企业不再需要年检,法律 系统 们获知此消息后纷纷强烈要求废止对律师 的年检,并认为年检是打压律师的一种手段,责问司法部年检有何法律依据,此一提议在网上引起众律师的共鸣。


大陆工商总局昨天下发通知称3月1日起,停止对领取营业执照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司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来华从事经营活动的外企,及其他经营单位的企业年检工作。


这则消息引起了一直对律师年检有非议的律师们关注,一些律师发出倡议,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随后很多律师网上呼应、力挺。


就职北京的邓树林律师发微博“强烈要求废止律师年检”,他说:“企业都不需年检了,法官、检察官从不需年检,因此强烈要求司法部废止律师年检,同意请转!”


他还质问:“年检是不是打压律师的一种手段?司法部年检有何法律依据?”


对于邓树林律师的倡议,肖芳华、张培鸿、张彦恒、陈山海、贾军武、吴绪奇、刘卫国、李先峰、王怿青 、刘永利、周立新、李光明、王强 、张彦恒、邢波、 冉杰、杨彬轩、 王万琼 、王才亮等纷纷响应:强烈呼吁停止律师年检!


李华律师认为,“律师年检是对律师制度发展的巨大束缚。公检法每五年必须更新换代!”王强律师也分析说,“年检就是控制,乃至打压的手段,律师有错,随时可处理,为何年检?法官证、检察官证、警官证为何不年检?都是法律人,不公平,企业都不年检,律师还有必要吗?”


北京一家律师事务所的主任律师王才亮认为,同时需要终结的还有限制非北京户口律师进京执业的制度。


有律师总结说:“说直接一点,年检就是一些主管部门纳财的手段,也是滋生腐败的一种源头。”不少律师网上达成共识认为应该就此“起诉司法部”。


北京一位吴医师对律师年检抨击说:“中国 特色,人在证途上。机构如此臃肿,古今中外没有,光凌驾在职能部门之上的务机构就已经无比庞大。所以,创造出发证、年检等事来显摆显摆,要不就没事做了。”


民间对律师界的倡议也非常支持,有广州人表示,既然实行年捡,那就要包括党政机关都年捡。甘肃兰州人表示,法院、检察院应开门听取民意。


由于律师废止年检的呼声强烈,微博先是关闭了转评功能,降低其影响力,但没过多久邓树林律师的此倡议微博遭整个删除。


每年4至5月是全国各地司法局对律师及律师事务所一年一度的年检与年审,并从6月起陆续公布审查结果。很多维权 律师因为参与 了各类维权案件,尤其是代理 案件,而未能通过当年的考核。法轮功 案子有“绝不能判无罪”的不成文规定,甚至要求全国律师不得代理法轮功案件,否则律师本人或所在地律师事务所会遭到当地政府和司法局的掣肘及报复。因此各地的司法局以年度审查大规模打压维权律师


由于法轮功在国际和国内广传,一亿法轮功学员15年来坚持不懈的传播真相,自焚 伪案等等在世界范围广为流传,越来越多的有良知、正义 感的律师站出来为法轮功学员做无罪辩护。中共通过年检来打压维权律师的手段也越来越受到人们的唾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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