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2月15日星期六

为给父亲治病 成都女与生父领结婚证

成都一女子为让生病的亲生父亲的户口变为成都户口,无奈与亲生父亲领取了结婚证,但拿到结婚证后,父亲仍不能取得成都户口购买成都社保。


据《成都商报》报导,成都离异单身女子林丽(化名),家住成华小区,林丽为给其住在老家的亲生父亲办理社保,无奈与父亲登记结婚并领取了结婚证,以为这样其父亲就可以购买社保,


然而,在民拿到结婚证的她却并未如愿,按规定,他的父亲还是不能取得成都户口,也无法购买成都的社保。


近日,无奈之下的林丽又将生父告上成华法院,请求判令父女俩的婚姻关系无效。最终,法院认定两人属于“禁止结婚”的情形,判决婚姻无效。


据了解,30多岁的林丽住在成华区,并取得了当地的户口,离婚后独自居住。去年,住在老家的父亲生病,花费了大笔钱。想到为了节省今后的医药费,林丽决定将父亲的户口迁到成都,并为父亲办理成都的社保。


林丽表示,因为她家的房子不到70平方米,未满足老人投靠子女入户的条件,她听说如果是夫妻关系,就可以顺利办下户口。林丽决定和自己的亲生父亲结婚。今年年初,父女俩在民政局成功办理了结婚证。


本以为父女俩“真结婚”后,就可以顺利为父亲办下成都户口;然而,当林丽来到当地派出所办理时却傻了眼。按照规定,这种情况下,即便是夫妻关系,依然不能为父亲办理成都户口。无奈之下林丽只好决定解除与父亲的婚姻关系。

 

不久前,林丽带着父亲来到当初办理结婚证的民政局,并向工作人员和盘说出了和她结婚的就是自己的亲生父亲。但工作人员却称,协议离婚只适用于合法存在的婚姻,林丽和父亲的情况,只能去法院处理。


林丽只好到法院以原告身份将父亲告上法庭,请求解除他们父女的婚姻关系。法院了解情况后,判决他们的婚姻无效


很多民众认为,既然是无效的婚姻为什么还能领到结婚证,这实在是太荒唐,难道民政局只管发结婚证?民政部门的乱作为应当被追责。


还有众多民众表示,都是看病贵闹的,要是看得起病谁会做这种荒唐的事情,还不是被逼得没办法。这个社会把人都逼疯了。一个户口制度把人逼的连人伦都不顾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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