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22日星期三

政法系统清理力度惊人 兼任仅余2省

近期,中共高层 内部博弈的重点,集中在对过去的势力要塞〝政法系统 〞的进一步清理。虽然中共当局对周永康的案子尚未公开宣布,但围绕政法委人事格局的调整,已明显表现出北京当局对政法系统的清理力度。


1月23日《信报》报导表示,截至2013年12月,31省份共10名省级党委政法委书记履新,他们此前均无公安系统工作经验。同时,公安厅局长进入代表地方权力核心的所谓〝省委常委〞的数量也在下降,目前统计只有4人。而且,到目前为主,仍然由政法委书记兼任的公安厅局长仅为湖南、宁夏两个省份。


据公开的资料,主管中共党内的情报、治安、警卫、劳教、司法、检察等系统。中共中央、省、地、县四级,均有政法委员会设置。


在1998年前,中共中央政法委并不是一个很引人注目的机构。但从江泽民执政起,为了更有利的贯彻中央政法委对民众打压迫害的政策,在地方上逐步推行由长兼任政法委书记,这样就使公安局长权力最大化。


尤其1999年江泽民发动对法轮功 的残酷镇压之后,为了能够肆无忌惮地迫害法轮功 修炼者,政法委书记〝入常〞后,政法委的权力恶性膨胀,从上到下的政法委书记肆意操控司法机关、践踏法律 ,形成了一个隐形的〝第二中央〞。


之前的十年间,中国 大陆 各省的公安厅局长担任省市政法委书记人数一直呈上升趋势。2003年11月18日,中共中央发出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机关的决定》,提出逐步实行由同级党委常委或政府副职兼任省、市、县三级公安机关主要领导。由此开始公安厅局长出任政法委书记的序幕。


2008年换届过后,全国有23个省、直辖市、自治区的公安厅局长已经高配为副省级。其中11名由省级党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兼任,数量近半。2010年时,兼任数达到了峰值,共有14位政法委书记兼任公安厅局长。


针对上述情况,时事评论员张粟田曾分析说:〝这样造成的恶果就是,各地公安系统乱权,法院、检察院成了花瓶摆设,实际要听令于公安局长,就造成中国司法的混乱,使百姓遭受更多的无妄之灾,百姓怨声载道,这就加重了中共的执政危机。〞


中共,胡锦涛、温家宝、、李克强联手把中央政法委书记踢出常委之后,针对政法体系的大清洗就逐步展开。


据《》报导,习近平上任3个多月的时间里,各级政法委高官被双规、逮捕人数高达453人,其中属于公安系统的392人,占总人数近九成。检察院系统19人,法院系统27人,司法厅(局)5人,非公检法司系统的有10人,另有12名政法高官畏罪自杀身亡。


而香港《》有报导表示,进入2014年后,中纪委专案组先后抓捕了超过20名周永康在政法系统的同党,其中包括最高法院执行局局长刘贵祥。另外还有数十人仍在公安、国安、检察院、法院等部门担任要职的高官遭到内部调查,不少人将被〝双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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