薄熙来对江像被污事件极为恼怒,更不想让这样的消息传到江泽民的耳朵里,在严加保密的前提下,以悬赏40万元奖金抓捕涂抹者。法轮功学员李忠民最后被活活折磨致死。
十二年前的壮举
日前,当事人王春艳将此真相披露出来:“2001年11月份,我和李忠民(一个小伙子)在一起交谈时,谈到了江泽民对法轮功学员的迫害,制造了天安门自焚 骗局,欺骗百姓,挑动百姓仇恨佛法。我们俩越谈越感到此人太愚蠢太恶心人。
我们俩一合计,决定把立在人民广场的让人作呕的江泽民画像除掉,别立在那里恶心更多的人。该画像是薄熙来任大连市市长时为了讨好江泽民在全国率先建造的。
11月24日,农历小雪刚过,月色旖旎,我开着奥迪轿车,载着李忠民开向人民广场,到了目的地,李忠民就干净利落的准备好了,油漆迅速泼在江泽民画像的脸上。我一看这个形象还挺配它,跟希特勒像哥俩。”
薄熙来残酷迫害法轮功的见证
大连市公安部很快获悉此事,悬赏40万元进行抓捕,还专门成立了专案组。
李忠民,绰号“大李子”,30出头,1.78米的个头,身材魁梧,血气方刚。李忠民是大连市瓦房店万家岭镇唐屯村人,生前在大连开发区外企工作。他曾经在为偏远山区“献爱心”活动中一次捐出800元工资,成为当地流传的佳话。1999年7?20后,李忠民因为坚持修炼法轮功并讲法轮功真相,曾被多次关押,遭受酷刑。
薄熙来把“江像泼污事件”定为大案要案,发誓严惩。为追捕李忠民,大连中山区公安分局动用180余人,采用一切可能手段跟踪40余天,于2002年1月9日绑架了李忠民。
1月13日,王春艳被抓,被关在中山区公安局的地下室审讯。李忠民和王春艳绝食抗议后被灌食迷幻药,专案组偷偷地进行摄像,经过剪辑和拼接后当作罪证出示在法庭上。
大连警方按照薄熙来对法轮功“给我往死里整”的口谕,在“零口供”没有签字的情况下,李忠民被秘密非法判刑15年,送到沈阳大北监狱继续迫害,从此音信全无。14个月后的2003年3月4日,李忠民的家人见到的已是他的遗体。身上多处有重伤,脑后部有瘀血,大腿内侧大片青紫,后背有多处红点,眼窝深陷。他的尸体被强行火化。
王春艳被判2年刑期。
12年前发生的这件血腥命案是薄熙来亲自督办的案子,被薄熙来捂得严严的,以致当地很多大连人都不知道。然而,这段鲜为人知的历史 ,却真实地记录了薄熙来是怎样追随江泽民,踩踏着法轮功学员的鲜血在大连发迹升迁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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