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4日星期二

周案在天津审理 周永康死或不死已见端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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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政治局周永康 本月初被提起公诉,由天津市第一中级法院审理。周被起诉,表明打破了中共〝入常不罪,入局不死〞的潜规则。那么会否被处死?根据中共当局通报的罪名和审判所在地,外界分析,周永康应该会被判处死刑的可能性大。


周永康被起诉,起诉书中涉嫌〝受贿、滥用职权、故意泄露国家秘密〞3宗罪。按照中共的刑法规定,贪污或受贿10万元人民币以上便可判处死刑。


那么周永康会被判什么刑罚呢?对比薄熙来案,当初是〝受贿、贪污、滥用职权〞3条罪,前两罪可判死刑,但薄熙来最终以受贿2000多万元和贪污500多万元被判处无期徒刑。


香港明报发表署名梁国梁的评论分析,如果周永康不愿揭露问题 ,加上受贿数额比薄熙来大,判刑就可能比薄重,无期徒刑直至死刑都有可能。


文章认为,按照大陆的司法制度,根据异地审理原则,周永康案不能在审理,目前交由直辖市天津审判,大概有3个原因:


一、薄熙来案是由济南法院审理,天津地位比济南高,周永康原来地位比薄高,天津审理体现了这种差别。这个原因很牵强。


二、目前周关押在北京卫戌区,距离天津不远,从安全及提审方便安排在天津审。据估计,整个审讯期间都不会将周转交公安羁押,这并非贬低公安,而是周长期盘踞公安系统 ,是否仍有暗藏党羽不得而知,早前曾传出周企图乘搭国际航班潜逃,民航机场安全保卫由公安负责,为他潜逃提供了机会。


但唐山、保定也有中级法院,也离北京很近,而且保定曾是省会,目前驻守有第38集团军,安全不会有问题。


三、天津是直辖市,设有基层、中级、高级3级法院,都在同一行政区和管治职权内,可以不出天津就能完成死刑案的一审、二审,以及死缓和某些死刑案的核准。


文章说,可以大胆推测,周永康案的起诉方是以死罪来提起公诉的。但检方会考虑可能判处的最高刑罚,而向相关的法院提出起诉,这也是周案审理地点颇费思量的原因之一。


但文章认为,第三个原因若属实,周案凶多吉少。


目前,媒体披露出有关周永康杀妻、政变等重要罪行,以及活摘和贩卖人体器官等反人类罪,被当局掩盖。外界认为,当局通报的周永康涉嫌〝泄露国家秘密罪〞相信也会闭门审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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