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是中共建政65周年,而连日来数万香港学生、市民大规模和平占中抗议中共人大封杀港人真普选,令正激烈内斗、分崩离析的中共内外交困、随时面临解体的危机,中南海更是不得不上演“高层 团结”戏码来掩饰这场巨大危机。
9月30日突然露面的江泽民在中共政坛失踪很久,甚至传出江泽民的死讯,民众纷纷表示江死活不重要,重要的是人人希望他死。此前,江氏集团的核心人物薄熙来、周永康 、徐才厚等已被抓、被查,江泽民及其家族的丑闻、江泽民的十大罪状等在网上大曝光。
9月30日也是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 成立的纪念日。2003年9月30日,由全球一百多个组织和知名人士共同发起和加盟的“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在华盛顿DC国家记者俱乐部宣布成立,其宗旨为“凝聚一切正义 力量,揭露江氏所有罪行,把江泽民送上良心、道义和法律 的审判台”。11年来世界各地起诉中共首恶江泽民此起彼伏。
全球公审江泽民大联盟成立
审江大联盟“大联盟”列举了江的十大罪状包括:
一:出卖国土和国家利益,换取其他国家对江迫害人权的沉默;
二:隐瞒萨斯 疫情,谎言祸国;
三:摧毁中华传统 道德,逼迫人们出卖良心;
四:踏着“六四 ”的血迹窃取权位;
五:对信奉“真、善、忍”的“法轮功群体”灭绝迫害;
六:独裁专制、贪污腐败;
七:箝制媒体封锁网路,打压异议人士;
八:迫害各种宗教信仰;
九:扼杀民主,江泽民连续多年被“大赦国际 ”评为“人权恶棍”;
十:胁迫香港23条立法,践踏香港民主自由。
2013年年11月26日,全球审江大联盟向海牙国际法庭递交江泽民罪状。当天下午全球审江大联盟在海牙国际法庭前举行审江公众听证会,随后向海牙国际法庭首席法官递交了世界各国起诉江泽民的书面材料,提出审判江泽民的要求。与会者来自荷兰,瑞士,德国及以色列。这是全球审江大联盟在欧洲继巴黎,慕尼黑,法兰克福,科隆,柏林之后举行的第六次公众集会。
外界评论认为,审江大联盟公开宣布对最大独裁者的道义审判,展现了民间非凡的勇气,标志着民间审判江泽民的努力进入了一个新的阶段。
全球诉江第一案——香港千万富翁朱柯明
1999年7月20日,中共与江氏集团出于妒嫉和自私,对中国大陆一亿名法轮功 修炼者发起了一场集古今中外邪恶之大全的残酷迫害,并采取“从名誉上搞臭、从经济上搞垮、从肉体上消灭”、“打死白打、打死算自杀”的灭绝人性 的迫害政策,导致法轮功学员惨遭酷刑、被虐杀、被活摘器官等骇人听闻的暴行频频发生。
中共还通过其外宣系统 ,将大陆动用整个国家宣传机器诬蔑、构陷法轮功的内容散播到海外 所有的国家,并且利用外交和经济施压,并在当地通过使领馆及亲共社团、学生会等特务机构,把迫害延伸到了海外。中共江泽民集团掀起的这场史无前例的镇压运动,迫害持续时间之长、波及范围之广、受害人数之多,迫害程度之惨烈,空前罕见。
最早提出控告江泽民的是北京的法轮功修炼者王杰、香港的法轮功修炼者朱柯明,他们在2000年8月25日,向中国最高检察院和中国最高法院提交诉状,状告当时中共国家主席江泽民、中央书记处书记曾庆红与政法委书记罗干迫害法轮功 的违宪违法行为。仅仅十多天,两人被中共警察秘密抓捕,酷刑下一死一重伤。
喜欢哲学艺术 的朱柯明在香港是千万富翁,拥有近百员工的成功企业家,因状告江泽民被中共非法抓捕,家财尽失并遭酷刑折磨,在外界的致力营救下,五年后他获释,七年后,他在香港继续状告江魔头。
诉江案堪称21世纪人类最大的诉讼案 此起彼伏
2002年10月,在江访问芝加哥期间,法轮功学员成功的完成了递送传票的程式,把江告上了美国法庭。这是一个具有里程碑意义的起诉案。在案件上诉到美国各级法院的过程中,打破了沉寂,鼓舞各国受害人通过当地司法途径将江泽民送上国际法庭。
在全球审江大联盟、法轮功人权律师 团等的推动下,全球诉江案开始此起彼伏,反对中共迫害法轮功的呼声也迅速席卷全球。“诉江案”也成为海外法轮功学员反迫害中的重要一环。
世界各国现在有超过30位人权律师,以反人类罪、酷刑罪及群体灭绝罪,在全球30个国家起诉江泽民及其他主要参与 迫害法轮功的30多名中共官员。这些律师代表法轮功学员总共提告了50多项民事诉讼,其中包括7个对中共使领馆的诉讼。
以“反人类罪”、“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等多项罪名起诉前中共党魁江氏,堪称21世纪人类最大的诉讼案。30多位紧跟江氏积极参与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主要帮凶,以酷刑罪、反人类罪、 群体灭绝罪、参与谋杀、酷刑和绑架罪、诽谤罪、煽动屠杀和迫害罪、教唆酷刑、教唆仇恨罪等被告上了各国法庭。
西班牙、阿根廷联邦法院下令逮捕江泽民和罗干
2009年11月 19日,西班牙诉讼案经国家法庭两年多的调查后,决定按照国际法“普世司法管辖权原则”(Universal Jurisdiction)的法条裁决,对江泽民、罗干、薄熙来、贾庆林、吴官正5名中共官员发出传讯令,要求他们对法轮功学员犯下的“群体灭绝罪”及 “酷刑罪”行为进行解释。只要罪名成立,任何国家都有权对嫌犯加以惩罚,只要他们走出国门,随时都可能被逮捕。
2009年12月17日,阿根廷联邦法院刑事及惩治庭第九法庭法官拉马德里德(Octavio Araoz de Lamadrid)下令,因犯有“群体灭绝罪”和“酷刑罪”,在全球范围内,逮捕中共前党魁江泽民和前政法委书记罗干。如今这两人一旦出国,就会被国际刑警队抓捕。
台湾法轮功律师团发言人朱婉琪律师表示,2009年西班牙的诉江案开启了西班牙司法针对中共人权恶棍法律行动的先河。当前在国际社会上最恶名昭彰的中共领导人,非江泽民莫属,江可说是中共人权恶棍中的万恶之首。
现在中共原党魁江泽民已经成为人人喊打的过街老鼠。上海市民告诉记者,现在街头巷尾连买菜的大妈们都在议论大骂江泽民,可见中国百姓对江的憎恶程度有多深。
本文标签:中共, 中南海, 人权, 党, 六四, 南海, 占中, 反人类罪, 台湾, 吴官正, 周永康, 和平占中, 大纪元, 审判江泽民, 律师, 徐才厚, 德国, 政法委, 政法委书记, 曾庆红, 最高检察院, 最高法院, 欧洲, 民主, 民主自由, 江氏集团, 江泽民, 法律, 法轮功, 活摘器官, 罗干, 美国, 联盟, 腐败, 自由, 荷兰, 薄熙来, 警察, 贾庆林, 迫害法轮功, 逮捕江泽民, 香港, 马德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1wWdETU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