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31日星期一

刘汉案分别在湖北多地同时开审

据湖北省咸宁最新消息,咸宁市检察院指控,刘汉、刘维等人行为构成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杀人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弹 药罪,串通投标罪,非法经营罪,敲诈勒索罪,故意毁坏财物罪,妨害公务罪,寻衅滋事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骗取贷款、票据承兑、金融票证罪等。


湖北省咸宁市中级法院官方微博称,8时31分,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以及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件由本院一审公开开庭审理。


咸宁市中院官方微博称,本院定于3月31日12时30分在咸宁市凯悦大酒店12楼召开庭审情况通报会,对刘汉、刘维等36人涉嫌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故意杀人、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等案的庭审情况进行通报。


此前,咸宁市中院3月26日公告称,本院定于2014年 3月31日8时30分,分别在湖北多地同时开审刘汉集团。


在湖北省赤壁市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开审理湖北省咸宁市检察院指控被告人陈力铭、钟昌华、王万洪、黄谋、郑旭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拘禁罪、非法买卖枪支罪、非法持有枪支罪、故意伤害罪一案。


在湖北省赤壁市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审被告人桓立柱、詹军、王雷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故意伤害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开设赌场罪、窝藏罪一案。


在湖北省嘉鱼县法院第一审判法庭公审被告人旷晓燕、刘光辉、刘淼犯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非法持有枪支罪、骗取贷款罪、隐匿会计凭证、会计账簿罪、非法经营罪、赌博罪、窝藏罪一案。


在湖北省咸宁市咸安区 法院第二审判法庭公审被告人刘学军、伟、吕斌犯包庇、纵容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受贿罪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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