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吉林大学一名李姓大四男生,大学毕业前,因有八、九门课没有通过,压力很大,竟然接连杀害两个卖淫女,并将尸体运回北京昌平家中,奸尸后分尸,将碎块埋在自家院中。
2013年12月28日,北京二中院以故意杀人罪及盗窃罪判处李某死刑,并判决其赔偿被害人家属约8万元人民币。
《新京报》报导说,23岁的李某,案发时是吉林大学的大四学生。去年大学毕业前,因有八、九门课未通过,压力一直很大。
2012年2月,他回京在实验室做毕业设计,3月6日,李某从网站 上联系上卖淫女蔡某。李某说,〝以前总幻想和尸体做爱,觉得刺激。〞
第二天(7日)早上,他就带着绳子等工具,来到蔡某家,将其勒死,并将尸体运回昌平家中,奸尸后分尸,将碎块埋在自家院中。
3月23日,李某又将另一名卖淫女顾某杀害,也运回家中辱尸后掩埋 ,还将顾某三部手机盗走。
去年4月8日,李某被公安机关查获归案。法院认为,李某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和盗窃罪,且所犯罪行极其严重,不足以对其从轻处罚。法院数罪并罚判处李某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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