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8日星期日

厦门男子抢救护车救人被拘留 民众不解

12月5日,12月5日,厦门男子为救女友抢走并“自驾”救护车,被当地警方拘留,令民众不解,纷纷表示, 难道救人也犯法?

据当地媒体报导,12月5日,厦门男子石某,抢走并“自驾”救护车救女友,被当地警方以涉嫌殴打他人、扰乱单位秩序,处以治安拘留20天的处罚。


5日上午,石某女友由于煤气中毒被送往厦门中医院治疗,后因中医院设备限制,石某女友需转往第一医院进行高压氧治疗。


在120急救车到达医院后,急救车司机让石某按程序签署转院协议等文件,由于当时石某女友病情非常危急,需马上转院治疗。但120司机坚持必须先办理好一系列的签子手续后才能去救人,石某被逼无奈,情急之下,与120司机发生肢体冲突,抢走急救车自驾送女友到第一医院进行紧急抢救,使得女友捡回一条命。


而当事急救车的随车医生林先生及随车护士都拒绝跟随石某前往第一医院,并且致电急救中心另调一辆急救车前来。但在另一辆急救车尚未赶到之际,石某已自行将急救车开走。


石某表示,他仅用十余分钟就驾驶救护车到达第一医院,而当时正是厦门上班期,且全程长达十公里以上。


据一位厦门市民当时拍摄的石某到达第一医院的视频画面显示,当时石某行驶方向的车道车流密集且前行极其缓慢,为此,石某驾驶救护车一路高鸣警笛并以不低的速度逆向占用一个车道行驶,在接近第一医院前路口时,一辆公交车不得不紧急变换车道来避让迎面而来、石某所驾驶的急救车。


在到达第一医院时视频画面显示,第一医院医护人员在几十秒内就赶到急救车前,和石某等一起将其女友送进医院。随后当地警方将石某在医院抓走。


民众纷纷力挺石某,并称,打的好,应该将开救护车的驾驶员开除。本来急救车就是用来救人的,而不是为那些条条框框服务的,如果等把那些手续都办完了人死了,又有什么用。


但更多民众表示,这不抓那些真正犯法的,难道救人也犯法?


还有民众说,制定制度是为了保证服务的公平一致性,但看看现在我们的制度对待特权阶层和有关系的人众,同普通民众相比,就没有公平和一致。拜金主义让任何医院都拿规定来对付无后台无背景的普通民众,简直就是无耻下流地亵渎普通民众的生命。


上海一民众表示,她的邻居感冒发烧严重虚脱120送到医院,医生没有采取任何缓解措施,如补水降温等,先把所有检查来了一遍,最后耽误了抢救时间,造成病人死亡 ,她妈妈也是一个老医生说:“她命不好没有碰到贵人, 希望大家去医院都能碰到贵人,把生命放在第一位而不是把病人当商品的贵人,不要一切向钱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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