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14日星期六

厦门三位老人捡到钱包 要求失主每人奖励1000元(图)


▲失主和老人争吵吸引不少人围观(图由网友提供)


捡到财物,该不该索取报酬?9月12日下午,同安区3个老人捡到1个钱包,失主找来时,她们异口同声索要每人1000元作为报酬。


失主不愿意给,于是双方就吵了起来。直到同安区大同派出所来了,才将她们拉开。


卢小姐目睹了事件发生的全过程。“钱包是三个老人捡到的。”卢小姐说,12日下午5点多,几个老人正推着宝宝在同安西池小区门口散步。


这时,路边有一个钱包,引起老人的注意。捡起来,老人收了起来。没多久,自称是失主的女子找来了,她说钱包是她丢失的,说着就想问老人拿回来。


老人拿出钱包,同时也提出了要求:“给我们三个人每人1000元,钱包就还你。”


女子不答应,老人们便拽紧钱包不肯放手。女子好像不太想给报酬,双方僵持起来了,女子见状打电话叫来一位男子,他赶来后,一把从老人手中将钱包抢了回来。老人们见对方不给报酬,还来硬的,一下急了,就又上前去抢。“后来失主又叫来了几个朋友,有男有女,他们过来后冲着老人大声嚷‘抢什么抢!’”卢女士说,场面一时火药味十足。


很快,接到报警的警察赶到了现场。老人家很激动,警察安抚双方后,终于将双方拉开。最终,老人作出让步,钱包也回到了失主手中。


据围观群众称,钱包里有好多钞票,大概有上万元。还有目击者说,老人是因迷信风俗,认为捡到钱包后,如果对方不给“红包”会不吉利,因此才索要报酬。


北京市中银事务所厦门分所律师 说,捡到财物到底该不该索要偿金,在我国目前尚是空白。反而,如果捡到别人财物,失主讨要不肯归还,可能涉嫌侵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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