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六十一岁的法轮功学员陈桂兰被辽宁朝阳市双塔法院非法判刑七年,仅因为她向人们发放了中共最害怕民众知道的法轮功真相资料。
据明慧网报导,双塔法院曾于八月九号对陈桂兰进行过非法庭审,辩护律师为陈桂兰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要求法官当庭播放所谓的物证真相光盘,当众来验证光盘的内容是不是构成犯罪,法官却百般推脱,不敢播放,明显心虚。最后律师 要求当庭无罪释放陈桂兰,主审法官就叫“休庭”。而后,双塔法院无视公民权利,无视宪法,无视律师的有力辩护与劝告,对陈桂兰非法宣布私下密定的七年徒刑。
二零一三年三月三号上午九点左右,陈桂兰在中心市场附近向人们免费赠送法轮功真相光盘,被朝阳市前进分局警察绑架。
前进分局局长张志强以没有按要求交待问题 为由,将陈桂兰非法刑事拘留。随后刑警队警察王志仁等把陈桂兰的案子递交双塔检察院非法批捕。
前进分局长张志强、副局长张金良、警察王志仁,双塔检察院公诉人张晓东、周杰,双塔法院审判官杨辉、陪审员王克才、陪审员邱春阳等人沆瀣一气迫害修炼“真善忍”的陈桂兰,他们践踏的是法律,出卖的是良心,诬判好人,天理难容。追查迫害法轮功 国际组织已于二零一三年六月六号对迫害法轮功学员陈桂兰的责任人下了追查通告。
原文链接:陈桂兰发真相光盘 竟被中共非法判七年 - 希望之声广播网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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