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一名福建的菜商陈建忠被当做制、销假烟的“幕后老板”而错抓、错关17个月零20天,重获自由。陈建忠表示,曾被警方询问5次,第一次是无罪供述,遭到 “刑讯逼供”,后来就承认了。
据《羊城晚报》报导,据陈建忠回忆称:第一次我没有做有罪供述。接下来,我被带到了另外一个房间,在那房间我看到有摄像头,放在一台空调上,但摄像孔被报纸挡着。这期间他们对我做了什么,就是我后来在法院第一次开庭,当庭提出的遭到了“刑讯逼供”,我认为这期间所做的供述属于非法证据,应当排除。
对于“遭到逼供,可以拒绝签字”的提问,他回答, 最后他说他根本没有力气了,就按照询问民警的提示,做了有罪供述。我记得当时民警的样子,我会继续投诉他的行为。
法院在2015年1月14日裁定撤诉。2015年2月14日,被羁押17个月零20天的福建菜商陈建忠离开曾经拒绝走出的看守所,提出国家赔偿。
案情回放:陈建忠常年在外地做蔬菜收购生意。2013年8月24日,他在北京被捕后被移交潮州市饶平县公安局。饶平县两名涉嫌参制、销假烟案的嫌疑人供述他是幕后老板。陈建忠在开庭时首次面对两同案人时,同案人说陈建忠不是那个“幕后老板”。
另外,陈建忠说,他开庭时注意到写有一张纸条说嫌犯叫“陈建中”,是 “中”,不是 “忠”。
同时,其家属提交了一份颇有份量的住宿登记“新证据”:指控中的案发时间,陈建忠本人根本没在广东饶平。
对此,网民评论称:“将错就错的太多了。现在的办案都是宁错杀100,不放过1个。”有网民说:“逼没逼供,我懂得。”还有网民说:“其实他很幸运,你懂得!”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心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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