阿里巴巴在美上市前夕,市场警报声不断。素有“新兴市场教父”之称的富兰克林邓普顿投资管理公司(Franklin Templeton Investments)的执行副总裁、新兴市场主管马克?墨比尔斯(Mark Mobius)警告投资者远离阿里巴巴。
墨比尔斯在接受CNN Money财经频道采访时表示:“阿里巴巴的企业治理架构令该公司出现双重的股权结构,阿里巴巴少数的创始人掌握了公司资产的关键控制权,管理几乎不受股东影响;若公司出现问题 、管理层卷款而去,你也对此无能为力。”
在阿里巴巴即将公布IPO定价前的几个小时,墨比尔斯发表上述评论。他称:“这样的结构是相当危险的,投资(阿里巴巴)可能并不是一个好主意。”
他说:“当你不得不走上中国 的法庭时,打官司是非常艰难的,甚至根本没有机会打赢官司。”
因此他建议投资者要非常非常谨慎,如果不想遇到追索补偿等麻烦的投资者,最好还是不要买入阿里巴巴的股票为佳。
墨比尔斯所指的危险的结构就是阿里巴巴的“可变利益实体”(VIE)架构。这也是大多数在美国上市的中国科技公司常用的结构,包括百度、腾讯、京东、优酷和搜狐等。
所谓的VIE,在中国大陆被称为“协议控制”,大多数中国互联网公司为了接受“境外融资”而在境外注册的上市实体与境内的业务运营实体向分离,两者之间通过一系列合同,将境内公司的经济效益传递给境外的上市公司。但境外上市公司本身对境内的企业(利益实体)并无完全的控制权。
投资者若购买阿里巴巴的股票,获得是仅仅是阿里巴巴在开曼群岛登记实体的一部份,该实体通过协议可接受阿里巴巴中国资产的获利,但并不直接拥有它,也对大陆境内的阿里巴巴没有控制权。阿里巴巴中国资产的实际控制人是其创始人马云和谢世煌等人。
墨比尔斯从事新兴市场投资和研究已有30年的经验,多次被美国主流媒体评为全球最佳基金经理人,负责富兰克林邓普顿基金集团的新兴市场研究与投资组合,管理该公司的“开发中国家基金”、“GS新兴国家基金”、“GS亚洲成长基金”和“GS拉丁美洲基金”等投资组合;着有《获利护照——通往海外 投资致富之道》(Passport to Profits)(1999年)一书。
责任编辑:李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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