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9月18日星期四

武汉一小学班主任悬赏50元怂恿学生跳楼



今年5月底,武汉一小学4年级某班主任悬赏50元“奖励”从二楼跳下的学生,致使本班12岁男孩摔断腿入院,母亲为此辞职陪床,医药费已花去2万元。



据陆媒报导,事发当天,受伤男孩班主任称,今天他发工资高兴,奖励敢从学楼二楼走廊栏杆翻出跳下的学生,本班一学生自告奋勇,该班主任和同班学生在一楼操场怂恿、围观,该小学生在栏杆外犹豫了几分钟后跳下,致左小腿骨折。


入院后,医生说有可能有后遗症,要做好 后续治疗和落下轻度残疾的心理准备。肇事班主任被学校开除,去向不明。孩子父亲找学校索赔未果,于9月16日向汉阳区司法局求助。


孩子所在小学称,该校教师悬赏学生跳楼不属于教学任务,造成的后果有个人承担,学校不负担赔偿。


司法局相关人员称,班主任的行为符合故意伤害的主观构成要件,要承担刑事和民事赔偿责任,学校作为未成年人的在校监护者监护失职,应当承担事后的赔偿责任。学校开除肇事班主任不能以此推卸应负的民事监管责任。


有网民发表文章 称,男孩跳楼更大的可能在于想要表现出听班主任的话,同时也向同学显示自己有本事,悬赏者作为班主任的身份很关键。这件事严重性已经超越了道德谴责的层面。


网民评论:“从老师带学生开房 到老师向学生索要礼物,从男女上下俯卧撑到以资鼓励自己的学生跳楼,曾经的教书育人的圣土早已是人渣浮沉。”


责任编辑:杨伟昌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1wGZdpz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