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遭遇四面楚歌的中国 大陆小品演员赵本山,在一片风声鹤唳中频频出招自救 。从向北京当局间接递话表白,到半真半假地放风,期间,赵本山还让不少与自己〝交情〞深厚的人士在社会上为自己喊冤叫屈。然而,这一切都阻挡不了外界对他的口诛笔伐。日前,有陆媒报导称,2014年 12月8日,赵本山一手打造的本山传媒完成了一次股东变更,舆论称赵本山欲〝金蝉脱壳〞。
据《华商报》报导,2014年底,赵本山开始为自己布局〝退路〞。他匆匆于2014年11月14日注册成立了一个本山控股有限公司,然后迅速把〝本山传媒〞的控股股权转移到该公司。
工商登记信息显示,本山传媒前身为注册于2003年6月6日的辽宁民间艺术团 。2008年注册资本由200万元变更为1000万元。2011年6月27日正式变更为本山传媒有限公司。股东为赵本山、马丽娟夫妇二人。
2014年12月8日,本山传媒完成了一次股东变更。工商变更资料显示,该公司大股东由自然人赵本山、马丽娟夫妇变为本山控股有限公司。当日,本山控股已认缴资本金7500万元,实际出资0元成为本山传媒控股股东,持股60%。而变更后,赵本山以实缴出资额2450万元持股19.6%,成为本山传媒最小自然人股东。马丽娟则以实缴出资2550万元,持股20.4%,成为本山传媒第二大股东。
对此,〝中国台湾网〞报导引述业内人士分析称,此为处于风口浪尖的赵本山夫妇为降低法律风险而采取的〝脱壳之举〞。
据分析,如果本山传媒出现问题 ,作为有限责任公司,控股股东将承担相应限度的责任和义务。也就是说,赵本山本人承担的法律 或财务风险将大大降低。
〝前瞻网〞则发文称:〝在如此敏感的时期完成股东变更,赵本山的自救意味甚是明显。〞
文章 分析,〝从高处不胜寒的云端跌落到伸手不见五指的低谷〞的赵本山,面对外界舆论狂轰滥炸,处境〝岌岌可危〞。在这样的背景下,本山传媒的大股东由赵本山夫妇变更为本山控股有限公司,意味着就算日后本山传媒出现问题,赵本山夫妇也能全身而退。
文章写道:〝本山大叔的这步棋颇有点金蝉脱壳的味道。与其说是为了降低法律和财物风险,倒不如说赵本山是迫不得已,所谓‘三十六计走为上计’,要想在困境中杀出一条血路 ,多留条后路可能是最好的办法。〞
本文标签:台湾, 新唐人, 法律, 赵本山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1zvt6va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