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政府债务风险日益凸显
陆媒《经济参考报》8月19日报导,近日,陆媒记者在湖南、湖北、广东等地采访发现,中国乡镇政府的债务风险日渐凸显。
近年来,湖北、湖南陆续有乡镇利用土地开发进行融资,一般要求开发商先垫资建设小城镇商业街等基础设施,项目建成后再通过土地拍卖偿还开发商所垫付的资金。
然而,这种融资方式有很大问题 ,项目在推进中或后期,一旦土地出让收益欠佳,不仅城镇建设资金无法落实,更会与开发商形成债务关系。
在很多沿海经济发达省份,一些乡镇成立了融资平台,有些还设立了“投融资办公室”之类的机构,管辖一家或多家融资平台公司。
一位与乡镇融资平台项目打过交道的投资公司负责人表示,乡镇融资平台融资成本偏高,项目缺乏回报,偿债严重依赖土地,自身缺乏经营管理与盈利能力,管理机制也不健全,完全依靠政府兜底,风险值得警惕。
东部沿海一个经济发达省份审计部门去年发布的全省乡镇债务专项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1年末,这个省共有448家乡镇融资平台公司,债务余额174.11亿元,占全省乡镇债务总量的43.55%。
地方旧债“滚雪球”越拖越大
陆媒报导称,除了少数重点建制镇有契税返还等收入外,其他大部份乡镇运转靠县级财政兜底,基本没有化解债务的能力。
这些乡镇政府债在中国地方债中不过是“冰山一角”。今年年初,大陆官方公布的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湖南和湖北乡镇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达114.86亿元和194.18亿元;中国乡镇政府负偿还责任、担保责任或救助责任的债务分别为3070.12亿元、116.02亿元和461.15亿元。大陆审计署报告显示,中国有3465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
有专家表示,中国乡镇一些“老债”存在的时间长达十多年甚至更长时间,这些都是挂账计息的债务,可以称为是“滚雪球”的债务,“越拖越大、久拖要炸”。
乡镇政府欠条一度成为当地“流通货币”
今年湖南省、湖北省公布的审计调查结果显示,截至2013年6月底,两省分别有293个和443个乡镇政府负有偿还责任债务的债务率高于100%。在经济比较发达的东部沿海省份,乡镇政府负有直接偿还责任的债务有的高达570多亿元。加上当地乡镇政府承担担保责任或救助责任的债务,逼近千亿元大关。
陆媒记者在湖南一些负债严重的乡镇了解到,当地打折收购乡镇政府对个人的欠条成为一门生意,欠条一度还能折价买东西,变成了地方的“流通货币”。
责任编辑:刘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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