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广东深圳市一名贪官面对检方指控,先后交代多宗受贿事实,并主动退赃90万元。但检方最终只收取60万元,将多退的30万元赃款又返还给贪官本人。此事经媒体报导后,引起大陆 网络关注和热议。不久,深圳检方回应称,此系检察官口误,误将“19万”说成了“90万”。
贪官退赃“多退少补”
据《南方都市报》8日报导,深圳市原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综合执法队队长张庆云涉嫌受贿一案,7日在福田区法院开庭审理。
张庆云归案后,交代了诸多纪委没有掌握的问题 ,主动退赃90万元,但最终被指控收受贿赂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
报导称,此后张庆云多退的赃款又被返还给张庆云本人,目前已返30万元。
2007年2月开始,张庆云担任深圳市大鹏新区葵涌街道党工委委员兼综合执法队(后改名为规划土地监察队)队长,负责查处违法建筑等工作。
检方指控,2008年至2012年期间,张庆云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人贿赂款共计现金人民币19万元、港币30万元。
深圳市纪委在掌握了张庆云的犯罪线索后,2013年8月1日,张庆云被市纪委人员从办公室带走。张庆云先后交代多宗受贿事实。
7日庭审现场,张庆云对公诉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以及出示的证据,均表示无异议。他在法庭上几乎无话,称收了钱睡觉都睡不好。
检方返回赃款被指有“折扣”
该报导引发网络关注和热议,很多民众不解:“这叫反贪吗,人家自己都交代了还要退还,他不贪能上缴吗?是不是退还了还带给提成的。以后贪官退赃也有折扣了,多退少补。中国 乱象真是无奇不有”。
“这是特色法律新创举啊,里面猫腻大了,金额牵涉到量刑,不排除有人故意多退寻求减刑。就怕过几天钱回到法官手里了,赃款就这样被洗白了”。
“官方潜规则,说你贪,你就贪,没贪也贪;说你没贪,贪也没贪。至于你到底贪没贪,还得由组织说了算。这就是打一巴掌给一个糖?训练听话的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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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标签:党, 反贪, 大纪元, 法律, 贪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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