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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纪元2013年10月13日讯】2013年7月19日早晨6点30分左右我女儿(王雅君)在暑假补课途中被洪水冲走。导致溺水身亡。该日恰其我女儿十七岁生日。
人们说一夜白了头,这不是传说,我在一夜之间头发几呼脱去一半,每天听到的是妻子撕心裂肺的嚎啕之声。看到的是妻子她那眼睛通红,呆若木鸡的表情,家人的宽慰,亲友的劝说,这都无济于事。一宿未睡,辗转难眠,冷静下来想想,这着实是一件令人悲愤的事,因为这不是天灾是人祸 。
事发地点在一条通往水神堂景区路上,这条路连接城南三乡数几十个村庄。其中有一段二,三十米长的低洼路段,紧靠路边有个大深水坑连接一条弯曲的深水河道向东而去。遇雨时上流的洪水全部汇聚到此低洼路段,所以这段路也就成了排洪渠道。就是这条存在安全隐患的路段,夺去了我十七岁花季女儿的生命。
广灵的政府官员,对这样一条随时存在安全隐患的大通道熟视无睹,如果他们有一丝为百姓的出行安全,疾苦着想之心。花上几分几毛,早应该在这段路上增加安全设施。造一座桥或两边加设防护栏,警示标志等。这样的悲剧完全可以避免,然而这些措施都没有。相关领导们?“人民的纳税钱都干什么了?”请问这条路的相关部门领导能推卸责任吗?
暑假的7月8日,一中教师陶占峰,利用一中学校的课桌椅,和教育局提供的场地(青少年活动中心)强行全班72名学生补课。(共补六门课程)19日早晨6点30分左右女儿在去往补课途中发生溺水事件。教育部三令五申严禁假期补课加重学生负担,而广灵县教育局与补课老师视国家之规定如儿戏。为其违规补课提供课桌椅和场地。请问教育部门的相关领导能推卸责任吗?
事发后我与家人多次去找相关部门理论此事件,他们都是以各种理由推脱时间,淡化事件,8月24日我再次带着妻女和家人到县政府找其做主,在妻女和亲友的嚎啕大哭下迫于无奈,主管的刘宝贵县长主持相关各方人员进行协调,25日刘宝贵县长委托教育局杨副局长给出调解意见:“这是天灾,让民政局表示一下同情买口棺材,让违规补课老师表示一下同情”。对这样的调解结果,我表示寒心和不能接受。刘县宝贵长说:“只能这样,你不服想怎么样就怎么样吧”。
这十多天来,我既没有等到政府对此事件的过问,也没听到相关部门和肇事人的安慰,等来的却是刘县宝贵县长的这样答覆。看到一直无法入土为安女儿冰冻的尸体和家人的一片痛哭之声。我再也无法控制了,于是我带着妻子和家人打着要为女儿讨来公道说法的条幅,拿着女儿生前的照片,在政府门前静坐,可相关领导一直不与露面。
离事发已经过去半个多月了,家人终于在政府门前见到了李县长(正县长),李县长于当天下午召集相关部门领导在会上委托刘宝贵副县长下个星期五解决此事。
事发二十多天后,8月9号下午,刘宝贵副县长,召集教育局局长梁进军,一中校长白贵德,青少年活动中心主任白立凯,住建局局长张有为等一系列部门领导和家属。做出了最终答覆:“涉及到的相关部门均无任何责任”。
对我们的父母官我彻底绝望了。走投无路的我和家人在饱受丧女之痛的煎熬下,强撑着身子在政府门外搭设灵堂,想要给孩子讨个公道,当晚县政府将政府门前这一段路灯全部关掉。在一片漆黑的午夜中,派出大量警力以暴力手段强行拆除。
之后我和家人于8月21日——22日(农历7月15日——16日)举行了丧葬离别仪式将停放在清凉寺的女儿入土为安了。(我们这里有一个乡俗是死去的人不能超过农历7月16日入土,否者是对死者或家人不利的)无可奈何的我和家人最终没有让死去的女儿听到一句为她讨来公道说法而入土了。她是入土而不安啊!天地 自有公道,而这个小小的广灵县实在说明了本地那句俗话,“尿湿坑里淹死人......”
苍天啊!如此人命关天大事,而我们县的父母官直到现在,还是麻木不仁,不闻不问,肇事老师依然逍遥自在,相关部门对此事件好向从来没发生过一样。在这里我大声问一句,法理何在,政府行为何在,平民权益何在,社会何以和谐 ,百姓何以有安全感和幸福感。我无话可说。梗咽着写下这些文字,我想我的女儿死不瞑目,我也只能在痛苦中度过自己的余生了吧......?
2013年9月17日
本文标签:大纪元, 政局, 政府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http://www.bannedbook.org/bnews/comments/20131013/18786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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