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4月13日星期一

蒋洁敏认受贿三罪 与周永康关系密切


湖北汉江中级法院周一(4月13日)开庭,审理中共国资委前主任受贿案。这次公审,外界普遍关注,蒋洁敏是否会提及他与周永康 案的关系,并进一步使周永康的涉嫌犯罪罪证曝光。


周一上午8点30分开庭,公诉人宣读了起诉书,指被告蒋洁敏受贿、国有人员滥用职权、巨额财产来源不明。追究其刑事责任。


公诉人指,被告蒋洁敏2004到2013年,在担任中国石油天然气集团公司副总经理、副董事长、总裁期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并索取、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物,财产与支出明显超出合法收入,差额特别巨大而且无法说明来源。


蒋洁敏在最后陈述时,对受贿等三项罪名认罪。审判长于下午3点30分宣布休庭,择期宣判。蒋洁敏退庭还押。


蒋洁敏是十八大后首个落马的中央委员,又被视为是前中共局常委周永康的心腹。蒋洁敏被调查后,传出交代了3千亿辽河油田被周永康家族以1千万收购的黑幕。


据《时报》报导,蒋洁敏身价超过百亿,在任期间从帐内为周永康直接提供迫害法轮功 的资金,并涉及恐吓部下,身上背负多宗血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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