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 吉林金矿矿主于润龙,12年前运载46公斤黄金经过吉林市红旗公路收费站时,被警方拘留,黄金被扣。之后,他在追讨期间,两次被捕,四次受审,从无罪不起诉,到有罪免罚,又改判无罪,再到无罪释放,直到最近才获赔偿,但金额与现价缩水近千万。
大陆媒体28日报导,2002年9月21日,于润龙将自己所承包金矿自产的黄金,和从他处收购的黄金共46.384公斤分两箱装好,在吉林市红旗收费站,他被警方拘留,黄金被查扣。
据警方当天记录的《公安局扣押物品清单》显示,其中包括金条6块、中块金条13块、小块金块14块,零碎金块8块,以及他的尼桑轿车、飞利浦手机、驾驶证等物件。
这对于当时每天要经手四五十公斤黄金的于润龙来讲,〝算不得什么〞。
于润龙的妻子赵秀兰说,1995年于润龙在关东黄金大市场买下第一个门脸,开始做黄金生意,最好时一年能挣近70万元。
在于润龙的黄金被扣押后不久,2002年10月28日,吉林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经营罪〞批准警方逮捕于润龙。2003年4月14日,吉林市检察院将案件移送丰满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此后十多年里,他因追讨黄金,两次被捕、4次受审,从无罪不起诉到有罪免罚,又改判无罪,再到有罪及没收黄金,最终被判无罪释放后,他问:〝被没收的46公斤黄金去哪了?〞
2015年1月4日,接到通知的于润龙再次前往吉林市公安局。在门卫室,于润龙拿到一份《吉林市公安局国家赔偿决定书》,赔偿决定第一条写道:支付赔偿请求人于润龙赔偿金384万人民币(3,843,054.58元)。
于润龙对此无法接受。13年前,黄金被公安机关扣押后,作为曾经的金矿矿主和两家金银首饰店老板,于润龙每天都会关注黄金价格走向。13年里,黄金价格从每克90多元,最高涨到每克400元,即使目前的市场价,也有是每克250多元。
换言之,被警方扣留的46公斤黄金,按今天的市场价值为1150万人民币,即使按13年前的价格,也应为410万元。当局给与的赔款仅为目前市场价值的33%,赔款缩水766万。
中国政法大学副校长马怀德教授表示,依据新修改的《国家赔偿法》,赔偿义务机关应该返还原物,返还不了应按现在的黄金价格折价赔偿。
本文标签:公安局, 吉林, 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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