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25日星期日

重庆储户百万存款蒸发 上诉反被判刑4年


重庆储户张净陆续将124万元人民币存入农行梁平县支行,存款到期后,张净欲取出存款,银行却告知:存款已被他人取走。多次取款无果的情况下,张净一纸诉状将农行梁平县支行告上法庭,然而,张净却因诈骗罪被判有期徒刑4年,并处罚金10万元人民币。张净出狱后,经过4年的申诉,最终获得无罪判决,但存款仍然没有返还。


  

据大陆媒体近日报导,2014年 12月,重庆高院重新裁决张净诈骗罪一案。最后认定,张净主观上是为了追回自己存入银行的本金而不是为了占有银行的财物,原判决认定张净在主观上具有非法占有公共财物的故意证据不足,终审宣判张净无罪。

  

张净却认为,他的申冤之路到现在才走了一半。因为他家14年前的存款还在农行,没有返还;高院的判决下达一个多月了,他连一个道歉都还没有收到……

  

张净,四川成都温江人,他曾是重庆蓄电池股份有限公司前董事长,重庆市第一届、第二届,退休后创办了一家塑钢管道公司。

  

2001年初,在其公司任副总经理的黄志忠找到他,称朋友开厂,需资金帮忙,可付给高息。在高额利息的诱导下,张净同意将多年的工资、奖金和分红收入等存到对方指定的银行,但为安全起见,他要求银行出具还款承诺,保证一年内还本付息;对于资金如何使用,他不予过问。对方同意由银行出具承诺书。

  

2001年5月,张净携款38万元来到重庆梁平,按约定存入了农行梁平县支行。当天,他得到了对方按30%年息给付的11.4万元利息,以及盖有〝中国 农业银行梁平县支行营业部业务公章〞的银行还款承诺书。

  

2001年6月、9月和2002年4月,张三次以自己或妻子的名义到梁平存款。四次相加,累计在农行梁平县支行存款近124万元。

  

2002年,38万元存款到期后,张净持存折和承诺书到银行取款,却被银行告知:存款已被他人取走,并以〝正在调查〞为由拒绝支付。

  

原来,向张净引资的陈天明、雷锐通过熟人认识了农行梁平县支行会计蓝振贵。他们向蓝振贵表示,要将引来的资金存入农行,由他负责办理银行卡、存取款相关业务,给他资金总额2%的好处费。蓝表示同意。张净的38万元到账后,蓝振贵就以张净的名义办理了银行卡,将其存款数次划转或取现,账上最后仅剩了5块钱。

  

张净多次找银行取款无果的情况下,将农行梁平县支行告上法庭,要求还本付息。 农行通过县经侦大队,向蓝振贵、陈天明、雷锐等人追回了38万元,付给了张净。

  

但以张净妻子陈登贵名义存入农行梁平县支行的两笔共71.92万元存款也同样被划走。2006年3月,陈登贵委托小女儿张爱莲为代理 人,向农行追讨存款。农行则向当地警方报案〝遭遇诈骗〞,警方介入调查。

  

2006年9月警方以张净涉嫌〝协助〞蓝振贵、陈天明等人取走其存款为由,将其刑拘。公安先后提审他十七八次,让他交待如何串通转走存款,诈骗银行。张净坚持不认罪。

  

2007年10月,梁平县法院判决张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为了获取高额利息,将存款密码洩露给蓝振贵,采取同意、协助他人支取其存款,然后起诉银行赔偿的手段,骗取公共财产,数额特别巨大,但由于意志以外的原因未能得逞,其行为构成诈骗罪,属未遂〞,判有期徒刑4年。

  

2010年6月8日,张净刑满出狱。不顾身体虚弱,他又走上了翻案的路途。他去梁平县法院,要求看庭审上没有露面的两张密码挂失和两张借记卡申请表。经过多次交涉,从2012年2月到8月,梁平县农行分4次提供了4张单据,张净又花1万多元进行了司法鉴定。鉴定结果:这些单据没有一张是张净和其妻签名的。

  

2014年12月,重庆高院宣判张净无罪,但他家14年前的存款还在农行,没有返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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