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本溪12位法轮功 学员遭到非法绑架案,于6月3日非法开庭,现场来了一二百家属和声援者要求旁听。因法院对10多位辩护律师强行要求安检,众律师不配合该非法要求,拒绝进入法庭,当事人亦要求正义 律师为其做无罪辩护。因此,今天(3日)庭审取消,开庭时间另行通知。
2013年4月25日,本溪市公安局、明山分局、政法委、“610”特务组织及各派出所的警察等,没有任何法律手续,破门而入非法绑架17名法轮功学员,并抢走当事人大量私人物品及银行卡、工资卡,甚至金银首饰。
其中,于立新、王秀燕、张梅珍、刘仕业、孙玉霞、李妍、高崇、李昕、王秀莲、高钢、马玉香、李纯正等12名法轮功学员于去年5月被明山区检察院非法批捕。此案在明山区法院搁置6个月之久后,才定于6月3日非法开庭。
参与 本案辩护的律师对《大纪元》记者说:“我们到了本溪法院后,法警要求律师进行安检,律师跟他们据理力争,它一定要强行安检,律师拒绝配合这没有法律 依据的安检,没有进入法庭,在外面等着。”
这位律师表示,今天庭外来了有一二百家属和声援者,但法庭只让每家2人进去旁听。据说法院要求当事人更换律师,但当事人不同意,坚持要求委托的律师为他们做无罪辩护。最后当局不得不休庭,另行通知开庭时间。
这些被迫害的法轮功学员中有身患残疾、失去小腿的老妇,有处于手术恢复期的优秀教师,有善良的饭店老板,更有四处奔波打工、含辛茹苦的善良母亲……
他们被关押在本溪市看守所里,被迫制作有毒工艺品,王秀莲因左腿截肢行动不便拒绝参与劳动,被恶警双手背拷长达3小时。面对非法提审、刑讯逼供,他们拒绝在提审笔录上签字,也有人在上面写下“世界需要真、善、忍”。
对于家人受到当局的非法迫害,家属们奔走各方,向公检法各部门要求放人;而律师们无数次找相关部门反映投诉。
该案件因“证据不足”,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不得不两次退回本溪市明山分局,之后明山分局又多次上交法院均因“证据不足”无法起诉。最后,该案被强行移交到本溪市明山区法院,法官叫季蕴芹。
面对当局的非法行为,律师江天勇、兰志学、张传利、唐天昊、陈建刚、赵永林、蔺其磊、董前勇、郭海悦、张科科、李春富等联名递交建议书,要求本溪市明山公安分局撤销案件、本溪市明山区检察院免予起诉,释放所有法轮功学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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