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7日星期一

建三江声援民众:我被拘禁殴打的经历

我是2014年 3月24日到达哈尔滨,并于次日下午4点钟左右到达七星看守所,与正在看守所门口抗议建三江当局肆意非法拘禁的朋友们汇合。此后,我便在建三江

与来自全国各地的朋友一起进行抗议和声援。


我认为,建三江当局非法关押维权 律师 的行为,是对中国 法制的践踏。在任何一个国家,任何人都有权利聘请、会见律师。无论是什么罪名。这是一个国家体现宪法精神、人人平等的理念,充分保护和保障人权不受侵犯的重要措施。因此,当我听说和张俊杰律师在建三江被抓,立刻想办法前往声援。


我本是武汉的一位,6年前,我在武汉洪山区的商品房被,至今没有拿到一分钱补偿,且曾被武汉市政府工作人员殴打。因此,我充分了解和认识到一个国家法制的重要性。可以说,没有法制的国家,公权力便可肆意践踏法律 、侵犯人权。对于这一点,我感同身受。


在看守所门前坚持了三天后的28日,我回建三江丽家宾馆稍作休息。警方首先于入夜11点左右前来查房后,又于凌晨3点左右突然用公用门卡,直接打开房 门冲了进来。当时一共是6个人,两个男性便衣,3个女性便衣和一个穿制服的,警号是:151500。当时房间内只有我和李美青两名女士正在睡觉,穿制服的警察闯进之后用外衣将我的头蒙住,按在床上。然后,押着我和美青上了一辆车,在车里,陆续听到(头一直被蒙着)住在丽家酒店的七个朋友被抓上车。他们分别是李美青、(张荣平)、陈剑雄(陈进新)、刘星、姜建军、张占和我。


我感觉车开了两个多小时,我们被带到一个地方,因为一直被蒙着头,不知道是在哪里。我下车之后直接被带到一间审讯室,由151492的警察负责做笔录,同时,参与 房间抓捕的一个胖便衣(大约一米八以上的个头,非常强壮)和两名女便衣(审讯中间听到她们两个是七星看守所的)旁听。


负责审讯的警察上来第一句就问我是否认识王成,我说不认识,我只是在北京南站听说建三江抓了唐吉田和江天勇两位律师,这两位律师我都久闻大名,因此前来看望,并希望给律师们存些钱。


负责审讯的警察几次要求我承认这次声援活动是有组织的,并且诱导我说谁组织了这次声援。我对此一概不知,并多次强调,我就是个访民,我来这里是学习法律,看望良心律师的。


负责审讯的警察一再提到法轮功 ,这个警察竟然强迫我在审讯过程中说“法轮功是邪教 ”。他强迫我数次,让我跟他学,说“如果你不学,你就是法轮功。”我说我不知道什么叫法轮功,再说人家的信仰关我什么事,我只是为良心律师而来。在审讯中摘去头套的过程中,我查看了这个审讯室的环境,发现办公桌上有一个电话号码,该电话号码是:0454-5799425。


另外,在我去厕所的时候,我看到楼梯口墙上贴着一张值班表,表上写着周一到周日值班人员名单。我只记得周六的值班警察是赵洪伟或者赵洪军(赵洪肯定没错,最后一个字记得不太清了)。


中午,大约12点多,他们去吃饭了,我听到他们说准备了包厢等等。我仍旧被两名协警看在审讯室。中午在他们吃饭的过程中,看我的女便衣以私人的名义给了我一个汉堡,另外一个协警看我冻的直哆嗦,丢给我一件军大衣。自早晨开始审讯一直到现在,我只穿了一件衬衣,他们看我穿的少,还特意将审讯室的门窗都打开,在建三江只有几度的气温下,我已经冻的全身麻木了。


下午他们回来的时候,那个胖便衣进门就对我踢了几脚,骂我“别给脸不要脸”,另外我还发现他们的烟换了,上午都是普通的香烟,下午已经换成了软中华。审讯我的警察开始让我看上午做的笔录,我看了笔录上面写道:涉嫌煽动、策划、组织……非法集会,等内容。我同时也指出了笔录中的很多不是我说的话。


最后,他让我签字,我拒绝签字。拒绝签字后,并将我的手用胶带反绑。一直到下午他们快下班了,我仍旧拒绝在笔录上签字。


最终,他们仍旧无法让我签字,就将我戴上黑头套带到一层的一个大约3平方米的一个小房间内,我听到李美青也在里面。他们不允许我们说话。大约等他们吃完了晚饭,做笔录的警察带着两个保安再次将我带到楼上我做笔录的房间,一进门,两个警察一左一右将我的手臂控制住,然后,一个警察掐住我的脖子,将我顶在墙上,令我窒息。然后他让其他警察将我身上的大衣脱掉,掐着我的脖子,一个劲地扇我的耳光。我不知道持续了多长时间,直到我昏倒在地。迷迷糊糊之间,我感到有人在背后踹我,骂我“装死”。我稍稍清醒后,发现自己全身抽搐,他们可能看我确实不行了,找来一杯开水,还强行往我嘴里塞了一颗红色的颗粒。因为我在昏迷中,迷迷糊糊地听到有人说“不签字就给她吃药”,这让我很担心,一直不敢吞咽。后来口中的东西化了,我发现可能是一颗话梅糖。


我被打之后已经站不起来了,由两个人将我扶起来,因为我全身发软,只能佝偻着站在那里,他们就这样再次给我做了笔录。他们将我的头套摘去,我看到打我的警察的警号分别为:151388和151394。另外,白天给我做笔录的警察也在现场,只是少了白天的两个女便衣。


晚上的笔录是151388这个警察负责做,他拿着我白天做的笔录一直扇我的耳光,骂道:“你他妈的做的什么笔录?”大约扇了七八下后,他开始给我重新做笔录,并在笔录上未经我口述,直接写上我参与了“喊口号、打横幅”等等。我看了一下他的笔录,跟我所说的完全没有关系,因此,我仍然拒绝签字。最后,他问我你到底签不签,我仍旧拒绝签字,我说:“你的笔录上很多话,根本不是我的,你的很多问题 我说我不清楚,但是你写成我清楚。这样的笔录,绝不签字。”然后他看我如此坚持,就让两个保安将我戴上黑头套带到一楼原先关押我的房间。


特别要说的是,在他们殴打我和给我做笔录的时候,房间只有一个摄像头,但是不知道是否在运行。后来在我拒绝签字的时候,他们突然拿出了两台摄像机对着我拍摄。还说:“不签字没关系,我们都把它拍下来。”


我回到了关押我的房间,已经接近瘫痪了。两个保安将我放在一个拘束椅上(并没有将我的手脚捆住),我迷迷糊糊地睡到凌晨。天还黑的时候,他们将我和另外九个人(另外三个人分别是邵泽海、袁显臣、军)陆陆续续地押上车,因为我带着黑头套,无法看到他们,也不知道他们被打的怎么样,只能听到警察念名字,凭记忆记录了下来。人到齐后,他们将我们带到建三江公安局,上去后,那个151394的警察撕掉了我的第一代身份证,并再次强迫我念:“法轮功是邪教”。最后,他还对我们恶狠狠地说:“你们永远不要再来建三江,来了就拘你!”


后来他们就将我们中的五个人(我和李美青、张占、李燕军、邵泽海)放了。其他五个人不知道被他们带到哪里去了。


在楼下的时候,我又看到李宝霖和姜建军在楼下的一辆灰色的面包车内,不知道他们受到了怎样的对待,直到现在,也没有他们六个人的消息。


另外,在晚上他们吃饭的时候,我听到张圣雨在我被关押的小屋旁边的屋子里,骂那些警察是奴才,我听到很多人冲到旁边的小屋里拚命地殴打张圣雨。我还听到张圣雨大声说:“你们就是把我打死,我还是要说。”这时,我躺在拘束椅上,故意将头垂下,从头套的细缝中看到一个XJ153130拿着警棍参与了殴打,我很痛恨他们殴打张圣雨,因此将其记了下来。在殴打张圣雨的过程中,我们听到很凄惨的叫声,令人心痛难忍,我强烈谴责建三江这种法西斯暴行!特别谴责那个151388的警察滥用职权,对无辜公民进行残暴的殴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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