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新公民运动成员被判刑 律师不服

大陆 〝新公动〞成员被控〝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系列案,4月18号在北京海淀法院宣判,赵常青、、张宝成、李蔚四人分别被判刑。四人的代理 都表示对判决不服,说这是迫害。


4月18号上午,〝新公民运 动〞的参与 者赵常青、丁家喜、张宝成、李蔚,在被羁押一年后,分别被判刑。


丁家喜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赵常青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张宝成、李蔚分别被判有期徒刑两年。


赵长青的代理律师 张培鸿:〝这是非常荒谬的一个判决,我们不服。〞


丁家喜、李蔚、赵常青和张宝成,去年4月因为在北京举横幅要求大陆官员公布财产,而被当局以〝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罪〞起诉。


丁家喜的代理律师隋牧青:〝这个毫无疑问,他们都是无罪的,这种政治上的报复和迫害,这个非常明显,这个是公开无耻,不管你(中共)转换了多少的花样,还是告诉我们要求官员公开财产,那就是有罪的。〞


四人的代理律师都表示会继续上诉,他们说,即使知道结果不会有太多的改变,也要上诉。


今年来已有10名〝新公民运动〞人士受审,这个月11号,〝新公民运动〞的发起人,刚刚被北京高级法院判刑4年。


记者田净、舒灿采访报导


Email订阅禁闻 来源:新唐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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