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4月18日星期五

新公民运动4成员被判刑 不服将上诉

4月18日,大陆 新公参与 、赵常青、张宝成、李蔚案在北京海淀区法院宣判,分别被判两至三年半的刑期。表示,对判决不服,将会上诉。


当局以所谓“聚众扰乱公共场所秩序”,丁家喜被判刑三年半,赵常青两年半,张宝成、李蔚分别获刑两年。


丁家喜的代理 律师 张科科向《》记者表示,律师和当事人均不服,他没有任何的违法犯罪,不应该判刑。因要求人大对财产公示立法,举行签名、打横幅的活动,而触动当局的仇恨,被追究刑事责任。


他表示,整个宣判过过只有20分钟,法官没有给他们说话的机会,丁家喜表示要上诉。


丁家喜的另一名辩护律师隋牧青表示,这个结果在预料之中,他们在上根本没有罪,这很明显的是上的报复和迫害,这根本不是公平的审判,当局就是黑帮社会。他们将会继续上诉,虽然不能改变什么结果,但这是争取权利的一个过程。


4月9日,丁家喜案开庭审理。由于控方全部用复印件做为证据,隋牧青和蒋援民提出异议遭到拒绝,俩人决定退庭抗议,并向有关部门进行控告。


17日,隋牧青接到海淀法院法官覃波电话,称其之前退庭抗议视为拒绝辩护,剥夺 其一审辩护人资格,不接受他的辩护词,拒绝他出席明天(18日)的宣判,不予送达判决书。


对此,隋牧青回应说:“海淀法院,我已声明我不拒绝辩护,只是退庭抗议法庭不公。你们对我罚款还不解气,还要剥夺我一审辩护人资格,太无耻了吧!”


4月11日,大陆新公民运 动的倡导者二审维持四年的判决,大陆公民袁袁冬被判一年半。


新公民运动从2012年12月9日发出要求官员财产公示活动后,先后将近有20人受到当局关押、抓捕及判刑。对此,、欧盟和组织向当局提出批评及深感失望。


Email订阅禁闻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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