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30日,一云南省景洪市女子在路旁被奸杀的网帖在网路间流传,同时博主悉心提醒民众减少夜间出行,次日警方〝辟谣〞称:图中所示女子为身体不适自行昏倒,并非恶性案件。并通过晚报宣称:将追究制造社会恐慌者的法律责任。
〝3.29晚,景洪发生一起强奸杀人案,次日才被发现,各位朋友特别女性们晚上没有重要事情还是少出门为好!〞3月30日,网友〝小廖〞发表了网帖称云南西双版纳景洪市发生了一起奸杀案件,并配有一女子赤脚双腿扭曲的仰面躺在路旁绿化带的现场照片。
31日,西双版纳警方微博发布通告宣称:〝3月30日14时许,一名女子因身体原因昏倒在景洪城区宣慰大道 路边〞同时强调,〝经治疗,女子已苏醒并离开医院。〞不久,景洪警方更通过当地晚报喊话:〝对于故意制造或者散布、传播谣言,扰乱社会治安秩序、制造社会恐慌的行为,警方将坚决依法追究法律 责任。〞
但官方始终未对与网友〝小廖〞爆料的案发时间出入,做出任何说明。
洞悉蹊跷 网友提议:出来走两步
消息一出,俨然成为了一档腾空出现的育教娱乐刑侦节目,瞬间让网友们变成了擅长纠错的细节帝。网友〝abc〞呼吁:考验大家智商的时候到了,看新闻长智商。
其后@Nightmare-K 首先质疑:晕倒在大马路上,连鞋都不穿的?如果有人晕倒,现场市民会报警还是打急救?再说在什么情况下晕倒会是这种姿势,我见过晕倒的,没见过晕倒以后这姿势的,是不是奸杀不明真相,不过怎么也感觉不像是晕倒的。
@◎弹情索爱◎她同样注意到了这个细节:小编,是让我们相信一个没穿内裤,没穿鞋子,并且已如此销魂的姿势晕倒了吗。@天天向上 也持相同的观点:为什么是光脚,脚底好像也不脏?姿势有点奇怪。有没有刑侦专家给解答一下?
网友〝官/ka官〞调侃说:看这腿的造型,说她没骨折猪都笑了。再说鞋子呢?@难得心碎 表示:一个人如果晕倒后两腿会叉的那么开么?四肢会扭曲的那么彆扭么?脖子会那么不自然的弯曲么?会连鞋和内裤都没有么?西双版纳警方当公众都是傻子么?
网友〝miami〞感叹奇葩的〝昏倒说〞:真乃奇葩!自行昏倒?鞋呢?人自行昏倒,鞋自行离开?其次,就算是昏倒,这个动作也有些高难度,难度此人是国家体操队的?网友〝不吃芫荽〞解释认为:此女肯定是当街练瑜伽过程中晕倒滴!
而@〝哥哥会毒〞更努力的将案情进一步揣摩得合理化:估计情况是这样的:女子晕倒后,一艺术 家路过看见了,突发奇想,给她摆了一个艺术价值很高的造型,完成后,想起要留个纪念,于是取了一件有特殊意义的东西走,又担心女子醒了起来追他讨回去,所以就把她的鞋子也拿走了。
〝愚人节的节目??〞@天涯、旅者将官方的辟谣解读成是一个整蛊恶作剧。@||花落莫相离 愤怒回击这是当局一贯的愚民手腕:政府又开始遮掩自己的丑行了!继续忽悠市民吧!你见过出行不穿鞋子的人吗?你见过晕倒这种姿势的吗?继续欺骗那些愚民吧!总有一天 此政府会倒!
网友〝阿城〞指责当局称:某党才是最大的谣言发布者。@红色炸蛋同时发出反问:屁民造谣被拘留,如果是官方造谣怎么处理?
网友〝野猪进城〞却顺藤摸瓜,体贴的为当局提出了解困的方案:既然醒了,出来走两步!
本文标签:党, 屁民, 政府, 新唐人, 法律, 真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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