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原广州日报社社长戴玉庆被判有期徒刑11年,戴当庭表示将向广东省高级法院提出上诉。戴玉庆曾因举报 中共政治局前常委曾庆红的外侄女、广州市委常委兼市纪委书记王晓玲受关注。
据陆媒财新网报导,4月17日广东省东莞市中级法院以受贿罪判处戴玉庆有期徒刑11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人民币50万元。戴玉庆当场表示将向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提出上诉。这意味着一审判决尚未生效。
据报导,东莞中院在其发出的通稿中称,2006年至2012年,戴玉庆在担任广州日报社社长、广州日报报业集团董事长、广州传媒控股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期间,接受来自两名下属贿赂,对其予以关照等。法院称其受贿赂额合计人民币246.9万元。
报导称,戴玉庆案因被告人举报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而备受关注。自2012年7月被广州市纪委立案调查至今,戴玉庆案历时约33个月。
此前戴玉庆共三次出庭,并对检方的指控翻供,称被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陷害,原因是他抵制王晓玲侵吞《广州日报》社资产。检方指控的诸多事项,引发控辩双方重大争议。
据报导,起诉指控戴玉庆收受原广州日报社广告处副处长常勇强行贿200万元,是最大争议所在。报导指其有多处疑点,如常勇强行贿戴玉庆的资金出处等。
报导称,常勇强在纪委审查阶段承认受贿560万元,在起诉阶段被控受贿141万元。但他在出庭受审时推翻供述,不承认收受141万元的贿赂,并否认向戴玉庆行贿。结果,终审判决认定其受贿数额是86万元,2013年常勇强被判处有期刑期12年6个月。
戴玉庆妻子杨兰凌称,常勇强获重判是因翻供,而另一证人梁振明“全面配合(广州市)纪委做伪证,因此未做任何处理,只是开除了公职”。
有港媒体曾报导,此前声称行贿戴玉庆200万元的常勇强在一封书信中称:“我在(广州市)纪委被指名道姓逼迫编造的,这么明显的谎言都能成为事实。”“我对戴社长的内疚,今生都难以消除。”
戴玉庆否认检方指控的同时,还多次当庭举报王晓玲,称王的亲属徐鹏和钱钰夫妇利用粤传媒重组之机非法获利7,000余万元人民币。
王晓玲2007年7月起担任广州市委常委、宣传部长,2011年12月任市委常委、纪委书记。她在担任宣传部长期间,和戴玉庆曾是上下级关系。
戴玉庆称,此前是因迫于广州市纪委压力而承认受贿行为。2012年7月,王晓玲组织了80余人的专案组,连续几天几夜不让他睡觉。
王晓玲是江派二号人物、中共前政治局常委曾庆红妻子的侄女。据称,王晓玲靠和曾庆红的裙带关系一路高升。
3月12日,广州市纪委书记王晓玲与新闻媒体座谈,承认“举报我的信件多”,称自己“要有承受力”。习近平当局的反腐指向曾庆红之际,王晓玲的高调发声,被视为也是在为曾庆红发声。
今年两会前,中共官媒关于“庆亲王”的报导引起海内外关注,曾庆红将要落马的“谣言”开始广传。此前,曾庆红的心腹、华润集团前董事长宋林和中共政协前副主席苏荣落马,被指是曾庆红“秘密武器”的中共国家安全部副部长马建也在今年初接受调查,其弟曾庆淮涉足的文艺界中的大腕频频被打。此外,还有传闻称曾庆红已被监视居住。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高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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