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市商业银行成为地方政府的“钱袋子”
大陆的城市商业银行(简称“城商行”)其前身是20世纪 80年代设立的城市信用社。到20世纪90年代,大陆各地的城市信用社发展到了5000多家。在发展过程中逐渐暴露出许多风险管理方面的问题 ,中共当局为化解地方金融风险开始合并、撤立信用社成为城市商业银行。
城市商业银行作为地方性银行,本应起到对地方经济发展 提供信贷支持,稳定金融系统的作用,但目前看来根本没有起到作用。原因在于有很多地方政府或明或暗的参股或控股城市商业银行,利用这些银行成为自己的“钱袋子”。
中共央行的报告中显示,仅县级政府融资平台有将近7000余家。而且在县级融资平台贷款中,其对接的则是城市商业银行、农商行以及农信社等风险控制能力较弱的金融机构,并且地方政府能够在其中拥有话语 权,而中西部的县级以及县级以下融资平台则是风险的集中点。
城市商业银行坏账增多 股东抛售股权
多地城市商业银行对地方融资平台贷款的集中度较高,从中共审计署的报告可以看到,地方债资金来源中,银行贷款比例接近70%。并且对部份银行跟踪审计后发现,银行还通过同业合作、基金理财等类信贷业务将资金投向地方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及房地产企业。
据《经济参考报》11月14报导,北京、上海、浙江、广州等多地产权交易所披露的信息显示,今年以来,超过30家城市商业银行老股东挂牌低价出售所持股权,转让规模超30亿股。从区域上看,河北地区、长三角地区、广东地区以及广西地区的城市商业银行股权挂牌转让最活跃。
中国经济下行使得银行业普遍面临着不良贷款升高压力,城市商业银行更不例外。各地方政府分管官员审批金额多少,银行就给贷多少,风险控制流程形同虚设。再加上这些银行经营不规范,以及被深度卷入的地方债风险,都可能产生区域性金融危机。
责任编辑:林锐 来源:大纪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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