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年前,一起发生在河北省涿州市的强奸案举世震惊。施暴者是一个年轻的中共警察,他连续强奸了两名和他母亲岁数相仿的妇女,而犯罪地点就在中共的派出所里。
2005年11月25日下午两点多,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警察何雪健(21岁),把前一天晚上非法抓捕的中年妇女刘季芝(51岁)拖进了自己的宿舍。
刘季芝是东城坊镇西曈村人,法轮功学员,和她一起被捕的还有同村的法轮功学员韩玉芝(女,42岁)。她们在警察的连夜刑讯逼供中遭到暴打和电棍电击。
在宿舍内,何雪健用橡胶棒对着已是满身青紫伤痕的刘季芝,劈头盖脸地又是一顿暴打。刘季芝很快就被打得失去了反抗之力,这时何雪健将刘季芝摁倒在床上,两只罪恶的手伸向刘季芝……。此后,何又用电棍电击刘的乳房,看着电出的火花,何雪健连连大叫:“真好玩!真好玩!”
刘季芝在挣扎中说:“不要干这种事!你是警察,不要犯罪,伤天害理呀!”何雪健却置若罔闻,似魔鬼般强暴了与其母亲年龄相仿的刘季芝。
半小时后,兽性未消的何雪健又将42岁的韩玉芝叫进宿舍实施了强奸。罪行发生时,有另外两名警察在现场,却并未加阻止。
法轮功女学员刘季芝遭河北公安毒打并奸污,臀部、腿部多处外伤 。(明慧网)
2005年12月1日这起强奸案在海外 明慧网被曝光,法轮功人权机构立即向联合国人权委员会下属的多种人权机构进行了投诉。“追查迫害法轮功国际组织”也于当日发布通告,追查河北省涿州市东城坊镇派出所强奸法轮功学员的警察何雪健及相关人员。
而此时,正值联合国反酷刑专员在中国 考察访问,中共恶劣的人权状况正饱受外界诟病。这样的丑闻在世界曝光,强大的国际压力使中共不得不面对这起由受害的法轮功学员本人提起的诉讼案件。中共被迫成立了由保定市公安局局长为主的“专案组”,随后撤销了涿州市公安局局长,对恶警何雪健判了8年的徒刑。一年后,监狱中的何雪健得了阴茎癌,为了保命,不得不将阴茎连同睾丸一同割掉。何雪健生不如死,曾三次自杀都未遂,成了恶有恶报的一个“范例”。
河北强奸案在国际社会曝光后,海外有评论称,这种恶性事件的发生绝不是素质低下的“个体行为”,也绝不是某一个地区的不正之风,而是中共对法轮功的灭绝政策默许和纵容导致的后果,是制度性强奸。
“强奸”--流氓 党的流氓手段迫害
早在2001年,明慧网就披露了中共公然将侮辱、强奸作为迫害女性法轮功学员的手段之一,统一部署、系统实施。河北省廊坊市公安人员就宣称,他们接到上级密令,指示对关押中的女性法轮功学员采取两步强行“转化”(强迫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与迫害手段:一、肉体上折磨、羞辱、强奸;二、仍不“转化”者,肉体上消灭,对外严密封锁消息或宣称因病而死或自杀。
2013年2月明慧网发表了一篇3万多字的长篇报导《强奸——流氓党的流氓手段迫害》,综述了中国大陆 各地众多女性法轮功学员在劳教所、监狱、洗脑班甚至精神病院里所遭受的灭绝人性 的迫害。在此仅举几例:
◇ 2000年10月,为达到所谓“转化率”,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将18名法轮功女学员扒光衣服投入男牢房,任男劳教人员强奸、轮奸、污辱,导致至少5人死亡 、7人精神失常、多人致残的惨剧。罪恶曝光后,马三家劳教所竟撤掉男牢,欺骗国际社会称没有男牢,以抵赖罪行。
◇ 2001年6月,黑龙江宾县法轮功学员谭广惠,被恶警抬进男劳教队,遭三个男犯轮奸,后在万家医院又被恶警强奸,并被药物迫害致精神失常。
◇ 2001年2月,湖南长沙市法轮功学员、七旬孤寡老妇邹锦(已含冤离世),在长沙市第一看守所,被雨花区井湾子派出所雷震等恶警轮奸性虐致昏死,之后又遭中共诬判9年徒刑。
◇ 2003年5月13日晚,重庆大学高压输变电专业研究生魏星艳,被沙坪坝白鹤林看守所恶警当着两名女嫌犯的面强奸。事发后,一切证据被销毁,相关人员被转移,至少10名法轮功学员因曝光强奸迫害被以“泄露国家机密”等莫须有的罪名非法判处5至14年重刑,受害者魏星艳至今下落不明。
◇ 据知情人透露,在山西省长治精神病院,曾关押着许多健康的法轮功学员,他们被毒打、药物摧残、禁止睡眠等,一些年轻漂亮的法轮功女学员,还被多次强奸和轮奸,最后真的成了精神病患者。有一位叫肖亦(音)的19岁姑娘,在3个晚上被轮奸了14次,胸部和下体被强奸者用香烟头烫出了一个又一个疤,最后瘫痪在床。
◇ 2002年夏天,吉林法轮功学员刘女士到北京和平抗议中共对法轮功的迫害,被警察非法抓捕后关押到北京昌平精神病院。在这个精神病院,刘女士始终没看到一个医生和护士,除了警察就是打手。她在昌平精神病院一共被关了3个晚上,每天晚上都在极度的恐惧和阵阵惨叫声中熬到天亮。一到晚上,精神病院的3个打手就到她们房间来轮奸一位9岁的小女孩。这个小女孩的父母是法轮功学员,一家三口来上访 ,被关在昌平精神病院,她的父母被害死在精神病院后,小女孩晚上还要被3个流氓打手轮奸折磨。女孩被摧残的惨叫声揪心裂肺,房间里恐怖得就像人间地狱……
中共迫害法轮功 15年来,无数女性法轮功学员遭到了从精神到肉体的污辱和蹂躏。这不仅仅是某一个人在犯罪,而是中共集团犯罪,是中共恶党对中国妇女欠下的血债。
来源:大纪元 责任编辑:李晓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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