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明慧网报导,8月29日下午一点半,上海市普陀区法院非法庭审法轮功 学员杨曼晔。法警、特警、国保便衣、街道居委全部出动,布满法庭内外。警车、特警车、黑色国保便衣车辆随处可见,法院门口与马路对面,一群便衣手持摄像机到处拍摄。
法庭蛮横拒绝杨曼晔的丈夫和儿子出席旁听,两个法警自始至终看住杨曼晔的丈夫和儿子,连上厕所都跟着。杨曼晔八十多岁的婆婆,坚持要到现场看看自己这个一直以来坚守“真、善、忍”理念的孝顺的儿媳到底犯了哪门子法,这个社会还有没有公理,却被法庭赶出。老人在庭外水泥石墩上坐了整整一个下午,有便衣一直在旁边监视。庭内街道居委等来充数的人员占满了旁听席位。
庭审中,公诉人被辩护律师 问得哑口无言。辩护律师对于法庭使用的“利用邪教 破坏法律 实施”条款,义正词严地说,作为普通的公民,是没有能力破坏法律实施的,只有薄熙来、周永康 之流才能做到。律师还请公诉人拿出哪条法律条文规定法轮功是×教的依据,而公诉人却拿不出来。
法官谢燕不断打断辩护律师的辩护,最后,当庭枉法判杨曼晔四年徒刑。
上海普陀区国保大队伙同普陀区甘泉派出所数十名国保警察2013年10月9日非法闯入杨曼晔女士家中将其绑架后,一直在构陷资料,企图对她非法判刑,曾三次被普陀区检察院以“证据不足”退卷。
杨曼晔女士出生于1967年,大学本科毕业,家住普陀区双山路。仅仅为做一个善良的好人,坚持对“真、善、忍”的信仰,五次被中共人员绑架、非法判刑与劳教迫害,屡次遭受非法抄家,一家人长期在中共迫害下过着担惊受怕的日子,年幼的孩子在小学时就失去母亲的照顾与关怀。
2000年杨曼晔因散发法轮功真相资料被当局非法判刑四年,由于她坚持信仰,被非法加刑九个月,期间遭受多种酷刑迫害,如长期关禁闭、电棍电击、长时间体罚劳役至膝盖粉碎性骨折等。2005年8月杨曼晔走出冤狱。不到半年的时间,她第二次被普陀区国保绑架,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劫持到上海青浦劳教所迫害;2009年6月,杨曼晔第三次被当局绑架,一个月后走出了看守所;2009年底,普陀区国保、“610”人员以谈话为名再次将杨曼晔骗出家门,随后强行绑架,后被关入洗脑班进行非法强制“转化”。2013年10月9日,这已是杨曼晔第五次被绑架。
信仰是天赋人权,受到法律保护。法轮功学员同样拥有合法的信仰自由,言论自由,传播思想、信仰的自由。法轮功学员发传单、讲真相、修炼法轮功都是合法的。而中共迫害法轮功 是靠行政指令,没有任何法律依据,是完全违法的。
责任编辑:简阳
本文标签:610, 中共, 人权, 信仰自由, 劳教所, 周永康, 国保, 天赋人权, 律师, 曾三, 法律, 法轮功, 洗脑班, 真相, 自由, 薄熙来, 言论自由, 警察, 迫害法轮功
via 中国禁闻 - 禁书网 » 中国禁闻 http://ift.tt/1rgAgO2
没有评论:
发表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