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泽民其人》 第十九章:流年不利成被告 血债累累抢军权(2002)
7. 寻找退路
2002年,镇压法轮功的形势已经不同了。法轮功对“自焚 ”伪案的揭露越来越深入,甚至在国内直接插播,民间和官员反对镇压的声浪也越来越强,江泽民这一年面临下台的巨大压力。而法轮功的抗议却更声势浩大,如影随形。
芝加哥被起诉之后,江泽民知道自己在国际上已经开始失败,已经不得不开始考虑妥协了。
文革结束后,1976年 打倒“四人帮”后发生过一场追查。那些迫害过中共高干及其子弟的军人 受到内部清理,一批人被押解到云南秘密处决,对被清理的这些人的家属只是宣布“因公殉职”。当时的北京公安局局长刘传新则在追查开始之前就畏罪自杀了。
江泽民通过美国的亲信试探法轮功口风,提出可以像文革一样枪毙一些打死法轮功学员的恶警来偿命,换取法轮功不起诉,还说可以比文革处理得更严厉些,可以死多少法轮功学员就枪毙多少警察。
但这种交换条件并不公平,也不合理。江泽民几年来动用国家四分之一、最厉害时动用三分之一财力镇压法轮功。江甚至在法国私自宣布法轮功为“邪教 ”后,还让全国人大量身度造地修改了法律,这并不是警察所能做的。劳教所里恶警打人时常说的一句话就是“江泽民叫我干的”。所以,真正的罪责就在江泽民。事实上,江泽民对法轮功的镇压不但一直没有停止,而且要求迫害更加隐蔽、更加残酷。江对那些恶警只是利用。如果把恶警当作替罪羊抛出来杀掉就可以开脱江泽民的罪责,江会毫不犹豫地这样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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