六年前,开摩的的胡朝荣,驾车行驶在广州增城一施工路段时不慎掉入坑中,伤势严重,交警认定公路公司应当负三成责任。胡朝荣在回广西老家疗养期间,医药费赔偿案被人冒名代理 ,发现时案子已到了二审阶段,1.5万元赔偿款也被人领走。
据《新快报》报导,胡朝荣老家在广西,曾在广州增城一带做摩托车搭客生意。2008年2月,他驾驶着摩托车跌入荔新公路施工的一个深坑中,当场昏迷,被送往医院。在医院治疗一段时间,由于付不起昂贵的医药费,他回广西老家继续治疗。
据胡朝荣介绍,他在老家治疗期间,一位中间人对他妹夫说,可以不打官司轻松讨到医药费,只需要填病历、药费单等材料。
不久,这位中间人拿到相关材料后就消失了。 事后,胡朝荣担心被人拿走材料去打官司,让妻子去增城法院询问,才得知官司已经到了二审阶段,代理人是一位叫高雄的男子,此男子手续齐全。
胡朝荣把高雄手续做假的情况反映给了负责二审的广州中院后,改由胡朝荣的弟弟胡日平成为其代理人,并把相关手续寄给法院,但胡日平却未能参加二审开庭。胡日平称,没有收到法院通知。
2009年8月,二审维持原判,判公路公司赔偿1.5万元。但胡朝荣一直没收到这笔赔偿款。次年,他返回广州,得知赔偿款已经被高雄领走,法院声称,高雄的手续齐全,还有胡朝荣的签字。而胡朝荣坚称这些签字是造假的。
无奈,胡朝荣只好报警,增城法院最后从高雄手中拿回1.5万元医药费,还给了胡朝荣。
2010年胡朝荣的伤情被鉴定为四级伤残,他重新发起了诉讼赔偿,此案法院两审均判决公路公司赔偿5.9万元。
但广州中院维持原判,中院声称,当时胡朝荣弟弟胡日平已经介入官司,但胡日平至今仍然称其从未参加开庭也未发表过意见。
增城法院承认,法院发现此案有问题 ,才帮忙追回了1.5万元。至于高雄其人,法院称其常年在增城一带做公民代理,是否涉嫌手续造假,则不清楚。
虽然胡朝荣的1.5万元赔偿款被拿回来了,但胡朝荣出院后被鉴定为四级伤残,他再发起诉讼赔偿,却一直无法得到满意结果。他认为,正是被冒名代理的案子判决没被推翻,导致后续维权 难。
很多民众质疑,这么严重的造假并冒名顶替的案件,难道法院仅仅追回被冒名顶替者领走的款项就了事,而让造假者逍遥法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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